我過年前收到一張罰單,違規是說我沒有打方向燈,但我覺得很疑惑,先上個示意圖白色是停止線,黃色是雙黃線,藍色是建築物,紅色是我的行車路線補上個googl街景,這張是我騎出來的路口另外一張是示意圖左側的街景,我從右側第一個小路出來,騎往左側的路口我自己當時的想法是我騎出來地上都沒車道線,所以算是進入十字路口,而我是要往前方騎,所以沒有打右轉燈,想問一下,我那樣的狀況真的必須打方向燈嗎?
照樓主的描述和行進方向檢舉"未使用方向燈"確實有爭議所謂左轉、右轉、直行指的是進入路口後連接的車道方向樓主進入路口後連接的車道和進入路口前方向是一樣的進入路口前的標線也未標示"只准左右轉"指示線進入路口後地上也未劃設車道線或停止線表示整個路口是同一個範圍看起來是標線劃設瑕疵樓主直行可以打方向燈提醒其他車輛左偏或右偏但應該沒有"義務"打方向燈就如同多車道直行過路口進入路口後不論換至內側或外側車道都沒有"義務"打方向燈因為都是維持直行一旦打方向燈反而讓他車誤以為你要左右轉個人覺得樓主可以申訴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