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有經驗的先進們,這初判表是不是看來雙方都有50%責任?我是B,被A從左方撞上,我本以為我是沒任何肇事原因。對方受傷嚴重些(骨折骨裂)!我是腦震盪昏迷!目前計劃清明節假期回鄉安排處理好和調事宜,因為我生活工作都是在北部只有逢年過節才回鄉下!發生地點:雲林鄉下產業道路,田間小路,無號誌,無標線,無監示器
txtlite2014 wrote:想請問有經驗的先進們...(恕刪) 1. 調解時,不要一直強調自己沒錯,但也不要先承認自己有錯。2. 心平氣和的就法律上的見解來說明一次,讓對方心中先有個概念,對方的肇責較大。3. 停下來,讓對方表達意見, 如果不是太離譜,不要打斷對方講話。4. 心中有個底, 大概賠多少可以接受, 畢竟出事了,賠點錢了事的心態要有。(大家都知道,你沒錯)5. 獅子大開口就別談了, 上法院不見得會輸。 這種事故傷害,頂多過失傷害,一兩個月的刑責都是易科罰金,不會被關的啦,一個月三萬,兩個月六萬.........6. 有保險賠是最好,可以請保險員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