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三寶阿 還上來討拍交通大隊副大隊長李仁寧表示,警察局執法認定主要有三點,(一)謹限於接送期間,不包含等待情況、(二)不得在紅線臨時停車,只能在黃線停車才不受3分鐘臨停限制、(三)若在紅線臨時停車只要不妨礙人車通行,警察機關也會依處理細則第12條來做從寬認定,做勸導辦理。主要針對接受部份從寬認定家長的接送事實,來從嚴審核檢舉的執法基準。你小孩來了嗎? 準備要上車了嗎? 等待小孩不算喔httpshttps://www.storm.mg/localarticle/3238769://www.storm.mg/localarticle/3238769即使不受三分鐘限制 你也應該盡量避免停在紅線就像別說接小孩了 現在限縮檢舉後 黃線只要沒人打110 民眾也無法檢舉但紅線還是可以檢舉(因紅線通常畫在路口10 公尺)
tblueeight wrote:昨日3月13日,去接小孩,這名車主因為不知道,下課時間接送小孩可停紅線,在車道攔截我的車,我車上還有2個小孩,避免進一步衝突,直接撥打110,結果跑了 你看一自己po的影片,招牌燈、路燈都亮了,你知道什麼意思嗎?
tblueeight wrote:昨日3月13日,去接...(恕刪) 講車款就不對了,很多人不能接受會來護航噴你,不過感覺也沒有塞車,牠也能把你攔下?????看來牠可能哪根筋不對,既然愛喬又不敢等警察來.........就像無籽葡萄一樣,沒有種!不過可以把你攔下來,應該可以罰不少錢了,支持檢舉牠!典型的欺善怕惡,如果被攔的車上都是8+9,牠可能就莫名攔下,然後道歉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