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紅綠燈時,看到停右方的大卡車,仔細看真誇張的輪胎,胎紋也太淺了且胎壁有大傷,遇到大卡車 盡量閃遠點。
大卡車好危險的胎
文章關鍵字
前面和中間,
看起來像是使用...再生胎。
hjfrank wrote:
前面和中間,看起來像...(恕刪)
確實很多大卡車都會使用翻修胎,真可怕。
後輪就再生胎
只有前輪有規定要用新胎
所以胎紋不太一樣

部份新胎,胎紋不足時,還可以刻新胎紋,不用換新或再生
tda123456 wrote:
後輪就再生胎只有前輪...(恕刪)

原來如此,長知識了!
只是後輪看起來岌岌可危。
為了省錢都用再生胎
再生胎規定 :
行駛及進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之大型車,其使用之輪胎,應依下列規定: 一、遊覽車及公路汽車客運業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國道客運路線營業車輛,不得使用翻修輪胎。 二、前款以外之大型車,其轉向軸之車輪,不得使用翻修輪胎;非轉向軸之車輪,使用翻修輪胎者,應使用經經濟部驗證合格之翻修輪胎。

以下新聞為保障國道客運乘客安全
大客車用再生胎 將禁駛國道、快速公路
2018/06/06 06:00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為提升行車安全,交通部考量大客車載客人數遠多於其他型式汽車,應使用較高規格的輪胎基準,日前預告修正法規,將規定所有大客車,要行駛與進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都不得使用翻修輪胎(再生胎)。

行駛國道的大客車,於民國九十八年至一○五年間,共發生二十五起車輪脫落或爆胎事故,其中兩件A二(人員受傷或超過二十四小時死亡)事故,共造成四人受傷。這八年來總共發生三千一百五十六起爆胎事故,造成六十一人死亡、一千三百七十七人受傷,最常發生該類事故是小貨車,總共發生一千五百四十二起,造成三十六人死亡、九百六十九人受傷。

原僅限遊覽車 修法納入市區客運

交通部表示,行駛高、快速公路車速較快,為保障乘客安全,並讓所有會行駛到高、快速公路的大客車規範一致,預告修正兩法規;兩項修正條文的預告期皆為六十天,目標快則十月實施、慢則今年底前上路。

修正的法規包含「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十九條之一」、「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十九條之一」兩條文,將原先僅規定遊覽車及公路汽車客運業,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國道客運路線營業車輛,不得使用再生胎部分進行修正。

修正後規定包含非經營國道客運路線的市區汽車客運業及公路汽車客運業在內的所有大客車,若要進入與行使高、快速公路,車輛都不得使用再生胎,或胎面磨損到指示點的輪胎。
再生胎+超載是老規矩了, 邊開車邊吃便當刷個抖音=GDP來源
經濟火車頭你敢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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