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指控走國一路肩被狂閃大燈逼讓道

駕駛無奈地說要飆就去主線飆路肩不是你的超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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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hpvs19
[拇指向上]
南無水蜜桃 wrote:
駕駛無奈地說要飆就去...(恕刪)


這可以送他好幾張罰單了
hpvs19
[拇指向上]
真覺得開放路肩是個很低能的政策,只是造成更多的車流交錯。違規行駛的、不想走路肩下交流道的,這些只會在交流道前再度車流交織一次。
更多人不知道路肩原則限速只有60,且閘道前不得變換車道
tv7895123
真心覺得高公局就是故意要讓塞車變嚴重的。開放行駛路肩還可以回去主車道這種做法也想得出來,不塞車才怪。
rnan0001
牽拖剛好而已,誰都知道爛成這樣
很多人不知道路肩車速的速限吧?
還有減速車道跟輔助車道(下交流道那種)不得利用來超車, 也就是車速不能比主線快
strayvet
政府不管,一般人喊破喉嚨也沒用...[鬱卒]
30cmbird
知道吧,知道不會被抓也很難抓,所以誰會傻傻開60
感覺上這車速已算ok了不知在趕哪一攤 

拍攝車欲要控訴...
拍攝車也超過時速60了吧...
TopPhone
但...拍攝車不可能自己檢舉自己呀 [XD][XD][XD]
davis0725
douglas7122 車道線哪招要看是哪個國道分隊,北部可以,嘉義以南會回你不行!
兩三下 wrote:
真覺得開放路肩是個很低能的政策,只是造成更多的車流交錯。違規行駛的、不想走路肩下交流道的,這些只會在交流道前再度車流交織一次。
更多人不知道路肩原則限速只有60,且閘道前不得變換車道
以違規行駛的現象來評斷開放路肩的政策??
這個邏輯真....讓我大開眼界

可以給這囂張地特斯拉兩張罰單(在路肩禁止切回主線路段違規切回主線X2)
douglas7122
這哪有什麼,雪隧塞車都可以怪到重機身上了XD
兩三下
閱讀能力請加強,謝謝,然後放鬆心情,不要急著發表高見噴人。提示:不想走路肩下交流道的。爬個01還要當國語小老師,心累...
特斯拉國道路肩狂閃大燈+雷射筆逼讓 網怒轟「電動8+9」警怒了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駕駛人在PTT抱怨,13日下午從國道南下竹北交流道出高速公路,經過湖口段改行駛路肩,被後面一台黑色特斯拉Model X朝他狂閃大燈,駕駛人還發現對方疑似拿出雷射筆照他,氣得大罵:「要飆就去主線飆,路肩不是你的超車道好嗎?」

這名車主將行車紀錄器的前後方影片上傳至PTT,畫面中可看出當時該路段車多流量大,原PO正行駛在最外側路肩道,大老遠就看到黑色特斯拉朝他加速逼近、大燈還一閃一閃疑似要對方讓道,原PO不理會,黑色特斯拉又繼續「大燈眨眼」閃個不停,縮短車距、來勢洶洶。

黑色特斯拉見前方原PO依然以原速前進,絲毫沒有要「讓」的意思,接著在駕駛位置就出現藍色亮點,原PO懷疑,黑色特斯拉車主是用雷射筆警示,雖然雷射燈出現時間僅約幾秒鐘,但也讓原PO氣炸,之後黑色特斯拉趁隙超車外側車道再回原PO前方,從路肩加速離開。

PTT網友看完前後鏡影片也紛紛表示看法,「電動8+9」、「用雷射筆這也很靠杯,低端什麼爛招都有」、「最近流行雷射筆喔」、「是我就速限60爽擋」、「直接檢舉了,路肩下交流道前禁止變換車道」、「以前以為雷射筆只是玩笑,現在猴子還真多」。

對於這起疑似雷射筆、「大燈眨眼」的行車糾紛,國道警方表示,經查看影像後方車輛有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情事。得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3條 第1項 14 款,處該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雖然目前尚未接獲報案或檢舉本案,但警方也表示,會根據PO網影片取得相關資料製單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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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得起豪車,
不到一萬的罰單根本不算什麼
caleb0322
有時間PO PTT,還不如低調檢舉。
ymy7171
這樣也才高速公路的低消3000~6000而已喔......根本就是汙辱了,加個0還是扣駕照才有點用吧
最近雷射筆很暢銷喔~
綠光的能量比較高,不要買紅色的!
TopPhone
但紅色射的比較遠,應該買紅光的吧 [XD][XD][XD]
Ja100cky
乾脆買不可見光的
檢舉送他罰單送好送滿
而且上新聞了,應該會更受到警察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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