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必須要增加一條:禁止玻璃心上路,違法直接槍斃。白線,變換車道,本來就是合法,這是所有用路人的合法權益!要不是玻璃心,哪裡來的"迫使"。這麼容易被迫使,那還真是玻璃心,這種咖,真的少上路害人!Shine0948 wrote:月初也遇到一台急著把普發繳回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