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要完全停止,且不能碰到斑馬線,否則罰6000元



還記得嗎?這個路口就是三歲小妹妹被撞死的路口,分隔島上還有民眾悼念的花束
如果一個國家
連隔熱紙都無法有效規範
那這些一線執勤員警
就隨時暴露在危險之中
誰知道這些車窗搖下來
裡面會不會是一把兇器?
跟以前一部警察電影叫過河小卒一樣..

跟主題沒關係
想到嘴一下而已…..
小強二號
眼睛可能黏在A柱了
不雨
]如果一個國家連網路帶風向嘴砲都無法規範
jxv wrote:
還記得嗎?這個路口就...(恕刪)

警察都已經站在那邊還要這樣開車也不簡單

沒站那邊可能油門就下去了
jason_uniq
右轉車變黃燈,這行人號誌應該早變紅燈了,是行人闖紅燈吧!
jason_uniq
誰會帶著安全帽闖紅燈大搖大擺過馬路,誰會過馬路還停在警察旁不上人行道,這行人不是警察安排的臨演?
台南市意外嗎

我台北市沒這個新聞之前大多數駕駛不論幾輪幾乎都會讓
當然多少還是會有幾顆老鼠屎

但是沒高到像台南市這麼誇張
警察在也是一樣衝
就是白目

鄉下人上台北不會開車不要覺得這是笑話
HolyIan
以前騎山豬 山豬自己會讓,剛學開車 沒辦法
最強藍光
台北人開車最猛又急了,完全不禮讓的。要換個車道,難如登天,沒人要讓。
選舉快到了
做做秀,騙騙選票

交通法規主要只有規定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其他標準都是後面定的

真的有心要處理,先把號誌處理好
isometry
不是禮讓, 法規是必須讓+停...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earchContent.aspx?pcode=K0040012&norge=44
myoris1998
不是"禮讓",是"暫停讓",所以要"停" ,這不是後面定的,道路交通法規第44條有寫
拜託…
警察都站在那了,怎麽還敢這様子開過去!
是剛好在聽梁靜茹的勇氣嗎?
不攔這勇氣的車主,還真的是對不起在站崗的警察.
這就是所謂的連坐法的方式吧
一人違規全部受罰
區間測速不就是這樣搞出來的嗎
唉.....
Maxim Lee
你沒違規怎麼會受罰
阿臭丸
羅素威斯布魯克 論壇的法則,絕對不要跟傻蛋爭辦!!所以,你說的都對!!
光路口就已經這樣,更別說巷弄內不顧前方是否有行人一路往前衝硬鑽

朋友曾走在巷弄路邊遭車輾過
對方上了警局回了一句:『我以為他會讓我』
這就是臺灣普遍駕駛心態
Nat507
這駕駛應該要吊銷駕照
Ja100cky
我以為他會讓我.JPG
不長眼的駕駛,警察在旁邊還一直嘟過來被罰剛好
有夠白目

三線一星分局長
都出來站在路邊了
還一直逼近行人

這下子bbq可能會記一輩子了..
jenhoxen
主官(管)有主官的職務(責任),有必要搞成這樣嗎[鬱卒]
haward0228
這就標準過與不及,最好三線一星沒事站在第一線管這些事,就像星宇航空,張董動不動一點小事就跳到第一線,沒有分層、分權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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