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告示牌到底是一週七天適用?
還是一週五天上下學時間適用?

因為今日星期六中午12點10分,
送小孩到國小活動中心打籃球,
10分鐘後出來就收到違停告發,
是不是我的中文理解能力不好?

地點是:#臺北市#博愛國小

請問告示牌適用時間是?
文章關鍵字
臨時停車
人不可以離開車吧
Benpli
新修訂. 臨時停車 人可離開車駕座. 但全時程只在3分鐘之內 . 是有鑑於車一直發動著造成空氣汙染 . 最新新聞報導 .
不分平日假日
臨時停車,只是讓你短暫靠邊停車讓乘客上下車
不是你可以放心把車停著,駕駛就離開了
JamesPrius wrote:
是不是我的中文理解能力不好?

它要是能讓你停車人離開就不會寫"紅線禁止臨時停車"
JamesPrius wrote:
這告示牌到底是一週七...(恕刪)


旁邊國中不是有地下停車場?40塊不願花,現在要花九百嚕!
大鼻
900元對違停者也不痛不癢 08就是有錢想捐錢給國庫也不願花40元浪費時間停車
JamesPrius wrote:
10分鐘後出來就收到違停告發,
是不是我的中文理解能力不好?

是的,請詳讀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 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十、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因為你離開超過三分鐘,已經不是臨時停車而是停車。故而開單合規。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
民眾因臨時停車接送未滿七歲之兒童上、下車,其過程中因駕駛人協助其兒(幼)童,拆缷(解除)幼童用座椅之束縛(定位),亦或穿著衣裝、整理學習文具用品等行為,得不受三分鐘之限制
惟前述接送過程期間並不包含等待時間,車輛駕駛人仍需保持立即行駛狀態外,且停放之處所仍有其範圍與限制
倘遵依前揭規定辦理,則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虞
只要有同理心~你家有小孩要送,別人家也有小孩要送,你佔了十分鐘,別人小孩在馬路上就危險十分鐘!
全天都禁止臨停, 也就是禁止停車!

只有4個時段可臨停, 臨停駕駛人要在駕駛座!


當然就是下車後, 車要在人的視線裡,

警察來, 才能有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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