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那麼多的評論和討論,所有人都說這對夫妻把台灣的臉丟到國外去... 但是有沒有人發現,從開車直到被攔停的13分鐘內,這對夫妻已經被人檢舉多次。
台灣人很善良,看到有人需要幫助,大多數人一定會毫不考慮地伸出援手。但是如果看到有人違規,如交通違規、在餐廳診所或是便利商店前抽菸、亂丟垃圾或是煙蒂等等,只要不直接影響到自己,幾乎都會當作沒看到。如果萬一有影響到自己,大多數人也是頂多心裡咒罵一句就算了。說句實話,這就是台灣人的鄉愿文化。
在交通秩序好的國家,除了嚴罰以外,社會共識和文化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環。例如在德國,如果有行人闖紅燈,旁邊的人會豪不客氣的指著他直接開罵。如果看到有違規車輛,也是會毫不猶豫直接打電話給警方檢舉,就像這次紐西蘭攔停事件一樣。如果有這種社會力量,又有多少人敢在這種壓力之下違規?
有人說,在台灣就算打了電話,警察大都也不會來。沒錯,但如果怕打電話警察不來,錄影檢舉又有多少人做呢?我檢舉了上萬件交通違規,只有一次是路口紅線違停,警方已經逕行舉發,所以算是重複檢舉。其他沒有任何一次動靜態違規,有他人重複檢舉的情形。這就表示,跟國外相比,台灣的民眾檢舉率實在是太低。
一定也有人會說,台灣路上一堆亂開車的人,根本檢舉不完,早就習以為常。正就是這種習以為常,然後因為檢舉不完就不檢舉,懶得花時間檢舉,才會讓違規人有恃無恐。不用所有的違規都檢舉,只要每天檢舉一件,甚至是每個禮拜檢舉一件,就一定能夠有幫助。
檢舉不法,是身為公民的義務與責任,看看外國人是怎麼維護自己的社會秩序的。鄉愿只會讓社會繼續沈淪,然後把一切責任推給中央地方政府單位,好像自己除了投票和抱怨嘴砲以外,就沒其他事情可以做了。
什麼時候在台灣亂開車的人在13分鐘內可以被四個不同的檢舉人檢舉,台灣的交通秩序才有辦法跟國外看齊。
前幾天,有一張檢舉違規單不成立,自己不會去申訴,僅把檢舉違規視為做功德,既然這次功德做不成,那是自己沒這福報
統計自己檢舉成案比率,至少有95%以上,相信這些'違規仔'被檢舉後,下此會守規矩些,台灣交通才可能有起色
到日本自駕旅遊3次、加拿大1次、紐西蘭1次,每次自駕旅遊結束,回台灣後,都非常不習慣,甚至是憎恨台灣的交通
補充我在加拿大開車經驗談:
加拿大跟台灣一樣,左駕右開,台灣人來這開車,自然能100%溶入開車習慣。加拿大洛基山脈(郊區)號誌燈不多,但大家有優良駕駛習慣,也不容易發生事故。
曾在郊區十字路口,遇到四面八方大塞車,路口沒紅綠燈管制,也無員警,應該塞到動彈不得了吧?
結果沒有,路口還是一直保持淨空,那大家如何依序通過路口呢?
南北向道路各通過"一輛車",接著換東西向各通過"一輛車",而第二輛車都必須停下,不能緊跟通過。如此"自發性",周而復始{東西、南北}輪流通過一輛的方式下,車流慢慢紓解。當然,這種方式非常沒有效率,但這自發性,依序通過一輛車的方式,讓我當下瞠目結舌,在台灣永遠不可能發生
另外在市區車多路段,號誌燈當然就多了。這邊的開車習慣是,若路段限速是60公里,當紅燈轉綠燈後,所有車輛就自動自發,全部加速到時速約60公里。即使在市區、多車道,你也絕對看不到一台烏龜車慢慢開,"沒人願意變成別人變換車道的負擔,多一次變換車道,就多一次風險"。
在紅燈路口停下,如我車是第一輛,則綠燈後,我會加速踩油門,讓車子盡快保持在最高的速限下,而我後面車子也會全部跟上這速度。這是我在加拿大溫哥華的另一不可思議經驗,這種經驗,在台灣永遠也不會發生
別叫我搬去加拿大...
在日本,許多風景名勝區,都有私人公開停車場,無人職守、無柵欄管制,但某個角落會有停車投幣箱,進入停車請自動投幣,每次停車費用500丹。但若你不投幣或少給了,也沒人知道,只有你的良心知道。部分停車場投幣箱非常隱僻,不易發現,我們費了一番功夫才找到,我猜是停車場主,故意考驗人性。這類無人職守停車場非常普及,當下感慨萬分,民族性不如人,這在台灣是絕不可能。
也別叫我搬去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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