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肩本來就是快速道路和護欄之間的縫隙而已,
路肩的寬度不足一般正常的車道寬,
路肩就是車縫而已,
走路肩=鑽車縫
政府單位帶頭違法亂紀,
居然在高速公路開放走肩,
台灣人民的素質也真好,
政府開放違規鑽車縫,
你就真的去鑽車縫。
如果換成是平面道路,
車道和紅磚道中間的路肩,
算不算車縫?
你認為可以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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