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高速公路跟兩台車發生追撞,我爸是第二台,初判出來是零責,之後提告對方兩位,有跟對方到法院開詢問庭,然後是對方兩台車責任無法釐清,(互說對方責任比較多)所以法院安排車禍鑑定,拿到鑑定表後我們還是零責,但是看完車禍鑑定也沒看到有寫誰占7成,誰占3成,現在我們的疑問是法院會再通知協調,還是我們要再去申請(想說有提告了,應該是要等法院通知)想看有沒有人知道後面的流程,謝謝(第一次發生車禍要去法院,所以流程搞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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