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車子都有前後鏡頭行車紀錄器,
只要知道被檢舉的日期跟時間,吊出車內的行車紀錄器記憶卡,就能抓到後面檢舉你車子的牌照了,接下來就是把抓耙仔抓出來的時候,
其實違規有分情節輕重,有時候那種吹毛求疵的莫名檢舉,真的很想把抓耙仔公佈
讓大家公審這個抓耙仔!

個人積分:154分
文章編號:87767022
文章段落

個人積分:1368分
文章編號:87767405
fannfu wrote:
公審倒是無所謂,公道...(恕刪)
可是大陸的檢舉達人被反跟蹤(中國不少城市檢舉交通違規是有獎金的) , 最後
被搞到家破人亡的例子太多啦 ~~
希望台灣不要到這種地步 ... 畢竟現在很多人學乖天天存取後置攝像頭的影像 ,
真要抓到檢舉達人實在太簡單了 !

motolove 原來隨便違規叫宜居,這標準厲害了 強國

大陸不是看誰的喇叭聲大就贏嗎?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