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三邊有斑馬線,但行人有時候會走沒斑馬線的這一邊,之前像這種情況我是不太會讓,覺得旁邊就有斑馬線卻不走,實在不想讓,而且常常有大車轉彎,我也怕我停讓了後車撞上來,但現在比較嚴格,所以想先了解不停讓會不會被罰?請問這種路口需要停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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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這些交通局、公所工務課的承辦,都這麼喜歡做半套啊!打牌三缺一是能玩嗎?!
kuangyihuang
你要不要先確認一下這一側沒有畫線的原因再來嘴?
cinnamon coffee
你要不看看清楚這是什麼等級的道路再來嘴?還是你只會酸而已?
依照偉大的交通部指示,
行人沒走穿越道還是得讓,
就跟闖紅燈一樣.

依照交通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作法,
接下來再有外媒報導台灣是行車地獄的話,
我猜下一步可能就是修法,
行人上街一律強制掛牌,
這樣才能有效遏止行人違規.
接下來一定有人會說,
現在科技那麼進步,人臉辨識不就好了,還掛什麼牌,
可是~~總不能立法規定人民上街不准戴帽子假髮墨鏡口罩吧

最好是安全背心形式,
如此一來連自行車問題都能解決,
還能順便開放多元載具登記,讓回家的最後一里路更便利,
省的滑板車,溜冰鞋,風火輪的使用者一直敲碗.
這樣所有用路人應該都嘿皮了,
反正一違規只要重罰就好,
您說是吧.
peter5240
白目行人要這樣過也要讓,帝王條款罰則行人不痛不癢。這張照片最下面若劃上斑馬線,勢必會塞到爆=>變成當地人的行車地獄。
沒有行人穿越道就不用讓(不走行人穿越道就是違規穿越馬路)

法規是有規定 除非好像?公尺內(可查一下我忘了)都無行人穿越道才允許直接穿越

(只是當然也沒人叫你把對方撞下去)
O..O
不破紫吹我這兒倒是常常遇到行人違規[嘆氣]  我騎車都會停讓,但看到行人在車多的馬路上還要違規就很生氣,害人害己,這種就很不想讓,不過如果有規定要讓的話,至少我會讓得比較甘願,也沒那麼嘔
O..O
ken0116小巷弄本來就不太有斑馬線的,像這種我都會停讓
leoliou wrote:
行人沒走穿越道還是得讓,就跟闖紅燈一樣.
哦對~找到這段說明,上面寫「交岔路口不管有無劃設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正在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或號誌指示,車輛都須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
之前腦袋轉不過來,一直卡在100公尺內有斑馬線,行人就不該亂過馬路這點,都不想停讓,再看一次就想通了😅
ilovesinging
前提是行人要走在交叉路口?
O..O
嘿對,我當下沒注意交岔路口,山貓大提醒我才發現[XD]
法規若不這樣寫,當看到行人違規穿越馬路、就路殺!
han888
行人如果要把命拿來賭非斑馬線車輛會停讓的話,法規怎麼寫都沒用,主要沒有斑馬線且有號誌路口,綠燈就算有人會停,視線死角車輛就是專門收割人頭..
a987162
違規跟違法不一樣!!行人違規穿越不停讓就算不會罰,但只要撞到人使人受傷或死亡都會是刑法的傷害罪或殺人罪~
行人違規肇事責任高,你不會零肇責,除非你能證明完全看不到。
要~
目前交通部長的最高指示
只要看到用兩條腿走的
不論時間地點
都必須停車禮讓
O..O wrote:
哦對~找到這段說明,上面寫「交岔路口不管有無劃設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正在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或號誌指示,車輛都須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
之前腦袋轉不過來,一直卡在100公尺內有斑馬線,行人就不該亂過馬路這點,都不想停讓,再看一次就想通了😅



我們看到法規不一樣,你看到原文出處是哪裡?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03條 3
「汽車行近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

來源: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3 條

這邊寫的是「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才應停讓
所以以此樓圖上的地點是不用停讓的
O..O
我是看到某縣市的什麼交通局網站,法規跟你找到的一樣,只是網站有再講得白話一點。倒是你提到交岔路口,我還真沒注意到這個差別[汗]
請以身試法,讓晚輩有依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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