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不是在扣照、吊照或是註照主要的問題是在於無照罰金原本只有幾千元,現在直接破萬元(駛聯結車、大客車或大貨車無照駕車,汽車所有人及駕駛人各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八萬元)只要被抓到一次,半個月薪水就不見了順便提一下14-2-2第 14 條2 汽車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補換牌照或禁止其行駛:一、牌照遺失或破損,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換發或重新申請。二、號牌污穢,不洗刷清楚或為他物遮蔽,非行車途中因遇雨、雪道路泥濘所致。也就是說,掛口罩或破布遮車牌,只要罰三百至六百元
tda123456 wrote:主要的問題是在於無照罰金原本只有幾千元,現在直接破萬元(駛聯結車、大客車或大貨車無照駕車,汽車所有人及駕駛人各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八萬元)只要被抓到一次,半個月薪水就不見了 才罰錢而已,有什麼好擔心的?去看看日本,無照駕駛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中華民國什麼時候才要改?現在路上一堆都沒駕照的,有錢的跟沒錢的都不怕罰錢,只有善良的中產階級才怕罰錢。
美國有駕駛不守規則被警察開槍,法官問警察,駕駛沒有武器,為何開槍?警察回答,他正開著它(He's driving it)。法官判警察無罪釋放。也就是說,汽車本身就是一項武器。結果台灣無照駕駛可致命武器,才罰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