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更新我的上一篇車禍文章
維修金額共26萬元
對方不服氣提告 過失傷害
後來經過法院審理
無應注意而未注意不起訴
無罪
上一篇車禍賠償都還沒結束
今天又遇到了車禍
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因為上一篇受到大家的幫忙
也讓我學了很多知識
想問問各位
對於影片我的肇事責任
還有主因大家覺得是誰?
(當然還是後續警方初判為準)
那邊是完全沒有任何號誌
也沒有任何閃燈
方向燈等等那些都有
這次雙方都沒有受傷

影片附上 後面不足提到補上




先謝謝各位回覆
文章關鍵字
庠庠優惠 wrote:
上一篇車禍賠償都還沒結束
今天又遇到了車禍


車禍萬磁王無誤!
ddsdds
哈哈哈!
其實我很怕摩托車這樣騎,跟你併行或略超強的時候,就想切到你的車前;

樓主右轉過去維持在外線,這是正確的;我猜,摩托車是估計你會往內線切,他想走到外線的中間。

我不知道這樣肇責怎麼分,不過,我認為他沒有跟你保持安全距離;還要請板上的能人說明。
庠庠優惠
因為右轉過去就是大T字路口了 T字路口我也需要右轉 所以我右轉也就保持外側車道
應該是他剪你的線,不過以該騎士的水準判斷,他應該不會認帳
影片中他回頭,該不是道歉吧?是不是問候家裡長輩什麼的?
庠庠優惠
回頭看了車損說沒有怎樣 各自離開就好 後續到警察局也是不認帳我的車損 因為它認為他的刮痕很大 我的車損只有一個指甲痕跡 認為我是舊傷 但是經過量尺比對高度公分數 是吻合的
等初判吧,這"樂觀"看起來你的肇責基本沒有,對方無預警的竄進來他的肇事責任較大
但我誠心建議轉彎盡可能的把縫卡死,不要讓這些人有任何機會鑽出來。
庠庠優惠 wrote:
對於影片我的肇事責任
還有主因大家覺得是誰?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死愛鑽的垃圾三寶老人 後方超到前面就剪線

這種騎法總有一天會被倒楣的大車收掉 移動神主牌一個
dgkevin wrote:
摩托車是估計你會往內線切,他想走到外線的中間。


除非樓主要轉彎沒打燈

==

外側車子轉彎就該走外側, 假設車子轉彎後會馬上走內側根本腦殘

那騎士根本不認為自己有錯, 看起來就是回頭瞪或罵樓主, 真的是夠了
nan0121
但不管汽車有沒有打燈,機車這樣鑽也就算了,想再切到汽車前,這種安全距離就要切,難道以為是只要留人走路寬度就切嗎(車內對於這種寬度=沒有)
maya95 wrote:
外側車子轉彎就該走外...(恕刪)

單轉雙 右轉外側 左轉內側
至於下個路口的左右轉
正常人也是等到影片中過了藍色鐵門才開始再次切換匯入
影片中騎士右邊超車就算了還剪線
小人族我必黑單,機車族不黑只懟。
Ja100cky
諸葛小花 想當年老媽考照時,紅燈就直接給他闖過去[嚇到吃手手]
諸葛小花
Ja100cky 我老媽考照很順 但他上路很會違規 問他都說考試跟上路本來就不同 叫我別計較(我老媽6X快70)
庠庠優惠 wrote:
先更新我的上一篇車禍文章
後來經過法院審理
無應注意而未注意不起訴
無罪
上一篇車禍賠償都還沒結束
今天又遇到了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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