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有說頭暈所以先回家……其實正常來說,先去便利商店買酒,最好還當場喝給監視器拍下當成證據,然後回家,抓到之後說當時我真的害怕極了,不知所措,身體又不舒服想回家休息,路過便利商店買了點酒喝壓壓驚,真的沒有酒駕……然後有保險,保險理賠就好,反正台灣法官都是善良小白兔
肇事逃逸需要修法不是只有當有人受傷死亡才要承擔刑責現在一堆酒駕毒駕撞完二話不說就跑的因為這樣才有機會脫罪連車禍後跑回家喝酒壓驚才導致酒測超標這種鬼理由都有恐龍法官買單立委法務部更是一群渣明知法條一堆漏洞就是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