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原則請問違規者是否也強制要求需要考證,車輛與駕駛要違規前必須出示"識別證"未配戴識別證之違規車輛,人員是否應處以最高罰則??考證違規慣犯開車上路必須戴安全帽與身穿反光背心車牌須向監理所申請變更 黑底白字 車輛出行四個角落須懸掛旋轉式警示燈這樣其他是市民就可以遠離違規慣犯 免遭波擊
強烈建議違規的職業駕駛只要違規一次就要回監理站在車子外面貼有違規紀錄的貼紙,好讓民眾辨別這台常違規可以為了安全選擇不搭,同時網路上資料庫也可以透過車牌查到這台車的違規紀錄以免駕駛把貼紙撕掉。還有像是把職業駕駛的考試標準難易度拉高,違規2次就要重新考取,沒重考就不能上路。職業駕駛人要求那麼多就不要雙標,你們素質低落到很可悲,看看日本的計程車司機都很尊重自己的職業,穿得整齊乾淨、安全守法,這種這麼基本的職業素養台灣職業駕駛人完全沒有,自己都不尊重自己還要別人不要檢舉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