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近年為防止超速引發交通事故,祭出科技執法,舉發件數年年攀升,看似抓到許多民眾違規,但近年因超速或未依規定減速所致的事故數,卻未明顯下降。專家認為,若要讓駕駛人減速,以維交通安全,不僅速限標準要因地制宜,更要搭配交通工程、強化教育,否則治標不治本。

UDN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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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間 真 wrote:
限速40還不行,那就限速20吧⋯⋯



限速地獄?????????????/
巴黎一直在降速


法國的交通意外死亡率比台灣的一半還少
mobailumaru
阿姆斯特丹這個月也宣布同樣政策
好啊
限速10比較好。5更好。大家就用跑的。
oxxx
麥照..你超速了
RICKERMAX
狗都超速[笑]
樓主po的文
已經寫出問題與答案了
沒有辦法對症下藥
是有不能說的秘密啊
政府的科技交通執法
也不過是消耗預算給人賺錢
可以找看看那些相關廠商
背後的負責人或老闆是誰
就會知道誰賺那麼狠了
風間  真
那個是「交通安全協會」說的,可不是「交通部」說的, 以交通部的一直以來做法,我不相信他們會聽協會的建議
覺得,無號誌路口,或閃燈路口,是車禍發生比例較高的地方。

科技執法,似乎沒辦法處理。
風間 真 wrote:
各地近年為防止超速引...(恕刪)


噁心的標題

裡面講速限設計的方向怎麼不提?

應透過自由車流的「八五分位」訂定不同路段的合理速限;他解釋,若某路段八成五用路人能以時速六十公里平安通過,速限就應設為六十公里,即便速限再往下調,對降低事故率也不會有太大幫助。
風間  真
那個是「交通安全協會」說的,可不是「交通部」說的, 以交通部的一直以來做法,我不相信他們會聽協會的建議
jxv
日本訂的速限比台灣更低
明明開100公里肇事, 也說他在速限內, 反正你又沒測到當時速度.
限速40都會超速了,你還指望限速20會有人遵守?
遵紀守法是大環境的問題,要短期見效,就只有重罰,低消6,000起跳,動輒上萬,年度或短期內連續再犯,直接行政收押,關個幾天再出來,要是造成人員傷亡,直接進去蹲,窮人怕罰,富人怕關。
看看國外就知道,美國罰金重、新加坡是法規嚴(鞭刑都不鳥人權組織的),外國人去到這些國家就乖乖的,來到台灣就跟著大家一起擺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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