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網紅“通勤者之歌”經常拍攝交通平權平等影片極力爭取大型重機合法騎上國道權益事發經過原由:03/16他揪了共三台重機從旗山往國道十號出發然後臨停在33公里處避車灣然後打手機報警說他們騎車騎到國道上了請警察來開單處理並開啟手機直播報導這件事由警方開單後他們以“無法源依據”拒絕重機被拖吊上車應該讓他們自行下國道離開就這樣他們與警方交涉糾纏數小時並遭警拉下車說扭傷場面混亂事發後通勤者之歌說要對警方提告傷害並控訴遭到國家暴力
狼0223 wrote:警方開單後他們以“無法源依據”拒絕重機被拖吊上車應該讓他們自行下國道離開 外國人應該不懂台灣的交通法規但是沒有禁止叫直升機拖吊自行離開國道怕網紅沒錢雇直升機而已不然自行把重機推出護欄離開也行但是故意騙網路流量倒是真的
狼0223 wrote:然後臨停在33公里處避車灣然後打手機報警說他們騎車騎到國道上了請警察來開單處理並開啟手機直播報導這件事由警方開單後他們以“無法源依據”拒絕重機被拖吊上車應該讓他們自行下國道離開 這是在衝三小?為了開直播衝流量就自導自演又故意去妨礙公務?
大型重機可行駛國道法案,三讀通過又怎樣,但書就是交通部公佈,可行駛的路段才可以,沒公佈許可的,騎上去就是違法呀。性專區法案也三讀通過了呀,但書是地方政府設立專區,在性專區外的就是違法。還沒有地方設立專區前,現在被抓到賣淫、嫖妓的人,難道可以主張三讀通過,所以有權利嗎?離島博弈條款也三讀通過了呀,但書是離島公投要過。在公投通過前,跑去澎湖作莊就是違法呀。難道可以主張三讀已通過,所以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