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岡山分局下午17時許,在橋頭區河北路段執行管制交通時,不料1名曾姓(42歲)男子不滿停等紅燈,持路邊石頭攻擊執勤員警。

曾男襲警後隨即騎車往楠梓方向逃逸,員警在德中路一帶將曾男逮捕歸案。
超級智障,酒駕者看到交警會馬上清醒幾分,都盡量避開不想被發現,他竟自投羅網,酒駕罰單加上妨害公務罪,罰款繳到爽。
yamaha0204
這種垃圾九成九都是擺爛啦,罰單只是垃圾一張,除非有田有薪水才追扣得到。但有田有薪水的正常人也很少會這樣幹的
chia.tsun
不只妨害公務了,都襲警了
高雄 歐 沒事
南客
酸北 歐 沒事..............直接開槍???
杰哥jaku
一說到綠蛆痛處,馬上就引誘出來了。笑屎
他證明了喝酒駕車的都是社會敗類
沒想到 居然有人比我還白爛
想知道丟完警察以後 在派出所 有沒有被修理的很慘
stollen
[真心不騙]
還故意選沒戴頭盔的警察丟,這是意圖謀殺了。
mark0826
法官應該會考量那顆石頭有沒有實質可能造成傷害的因素......說不定只判個妨礙公務
chengjer
台灣恐龍法官:因為喝酒無法控制意識,妨礙公務判無罪.
這應該造成襲警啦
希望在台灣襲警,別判太輕內
九世魯宅
什麼器官???用嘉明不太好吧
ufo000
我相信他講的器官是B開頭的,不是P開頭的。[真心不騙][笑到噴淚]
IPKISS333 wrote:
這應該造成襲警啦

香港有襲警罪
台灣只有妨礙公務罪
那顆石頭不管算不算是物證,放著留在馬路上好像也不太好? (劃錯重點)
hkl711
石頭何其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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