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車輛所有人(公司法人)不予告發?

請教, 去年八月左右檢舉了一位坐在後座亂吐痰的車輛...
經過快九個月,才收到退件回函, 內如如下:

[退件] 未告發結案
未告發原因:公司車未提供行為人
查證情形:函請車輛所有人(公司法人),惟其未能回復當時駕駛人之相關資訊,無法查證本案之實際行為人,本案依規定不予告發。

如果是這樣, 那任何R開頭車牌的車, 可以亂丟垃圾亂吐痰吐檳榔汁, 基本上都拿它們沒辦法? 還是講白一點, 對方不想繳罰單, 環保局拿對方沒辦法, 直接吃案?
"No one's a leader if there are no followers." - Malcolm Forbes
回覆正解
除非拍到的是駕駛座
不然基本上都不舉發
pkipper wrote:
請教, 去年八月左右...(恕刪)
chongchen wrote:
回覆正解除非拍到的是...(恕刪)


謝謝回覆, 如果是這樣的確沒辦法。
只是無法理解... 交通違規可以, 但是這樣卻不行...
賞他一根蘿蔔
這種違規只會逞罰自然人,除非是涉及刑法的(如45、46條)才會罰到自然人,否則都要抓到本人才能裁罰
租賃車牌還可以有一次超速免扣牌的機會
tina3987
沒有這種事 租賃車牌違規記點3點就要扣大牌了 只要沒有申請歸責駕駛人 一樣扣牌
不提供就不屬實建議往上告發
反正公務員很多腦子都不知道裝啥欠教育
廢清法處罰的是行為人,
車主登記公司行號,
無法確定行為人身分,
所以無法處罰,
道交條例處罰的是車主,
如果車主自認不是違規人,
可以檢具資料向監理機關申請罰單轉移,
所以租車公司收到罰單,
檢具租車契約向監理機關申請轉移罰單,
這個規定已經超過10年以上了,
只是很多人不知道而已,
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行政,
法律沒有規定的事情,
不敢自作主張亂搞
鬼扯
不提供資料就是罰租車公司好嗎?
並不會有不提供承租人資料就罰不到
收到案件後 會有七天時間給你提供承租人資料
不提供視同罰租車公司

跟交通違規不同
沒有時間限制開罰
你現在可能還會收到1-2年 甚至更久的罰單
申訴是沒用的 因為都會附上光碟 裡面有車號 時間 違規影片

說那些只能罰行為人的 給你們參考一下範例嘿
為了避免個資外流 塗掉公司資料跟承辦資料

pkipper wrote:
謝謝回覆, 如果是這樣的確沒辦法。
只是無法理解... 交通違規可以, 但是這樣卻不行...

這是因為交通違規可以處罰車主
環保法規亂吐痰,煙蒂這種小事只能處罰行為人
沒辦法找到行為人環保單位只能依他們的規定不舉發
你講他們吃案是在亂扣帽子唷
其實環保法規如果是大條的就會直接開罰法人(負責人)
所以你只能要求修法
查出是公務車, 公務車應是公司(法人)的延伸
理應也該直接對法人開罰
tina3987
我只能說 一堆人不懂啊 呵呵 租賃車都會隨車攜帶租賃契約跟派車單 知不知道不管是個人還是法人承租 取車都會有一個駕駛人簽契約 沒有必要扯共產還是民主 單純是你們不懂而已 公路法都有規定
tina3987
違規是罰車主 車主照租賃契約歸責駕駛人 合情合理 後續收到罰單有意見在自己申訴 不要誤導以為法人車亂丟垃圾都不會被罰
tina3987 wrote:
鬼扯
不提供資料就是罰租車公司好嗎?
並不會有不提供承租人資料就罰不到
收到案件後 會有七天時間給你提供承租人資料
不提供視同罰租車公司

跟交通違規不同
沒有時間限制開罰
你現在可能還會收到1-2年 甚至更久的罰單
申訴是沒用的 因為都會附上光碟 裡面有車號 時間 違規影片

說那些只能罰行為人的 給你們參考一下範例嘿
為了避免個資外流 塗掉公司資料跟承辦資料

這個是被環保局抓到的,
行政機關一定處罰,
樓主是民眾向行政機關檢舉違反亂丟垃圾,
二件抓違法的人身份不一樣,
t大不相信可以看罰單上有沒有民眾檢舉的字樣
tina3987
那是民眾檢舉的 公文最後一條 檢舉人光碟片x1
廢清法本身就有個很大的BUG,誰說自用小客車從駕駛座扔垃圾出來的,行為人就一定是車主?罰行為人這種說法根本就有問題。
反正官字兩個口,他們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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