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行車/人行道上騎UBIKE和機車擦撞

家人在自行車/人行道上騎UBIKE和機車擦撞!已經備案了!
機車從人行道騎出來撞到家人的UBIKE。
因爲第一次遇到想問該如何處理後續問題? 警察判決好像一個月後會出來。
我有什麽可做的嗎?
sogi123 wrote:
家人在人行道上騎UBIKE...(恕刪)


沒意外就55吧, 剩下看有沒有受傷.
正常來說腳踏車跟機車都不能騎在人行道上, 除非腳踏車當時是行駛在人行道額外劃設的腳踏車專用道上.
sogi123
後來詢問沒有開罰單,可能要看肇則才會看是否裁罰吧
壓力鍋
sogi123 沒有這種事,有違規就會開罰,但違規與肇責要看因果關係。
如果雙方當事人都沒有受傷的話
樓主是擔心對方求償車損嗎?
曉得 wrote:
如果雙方當事人都沒有...(恕刪)


對方其實是沒什麼大礙但就想誇大有叫救護車!我有需要做什麼來保護自己權益嗎?是她從騎樓衝出來撞到家人!
趕快去驗傷,
備而不用,
對方肯定會提傷害告訴,
你沒有就吃虧了。
未來新北市禁止騎在人行道、人車共道,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300元至1200元;台北市則規定可以行駛在設置有「人車共道標誌牌面之人行道」及「自行車專用道」,桃園市暫未規範。

2樓的意思是雙方都開罰
畢竟政府缺錢得從台灣民眾拿錢
【處理後續】
誰傷得重?如果腳踏車上的家人比對方嚴重,那好談了;咬著對方賠就是了。
有樓說人行道禁止騎自行車,那騎馬路嗎?笑話,死比較快吧?台北市比較寬的人行道,都劃自行車道了,哪不能騎?看事情要合理點。腳踏車別趕行人是基本禮貌。真正最奇葩的是機車騎人行道,9成5不會被抓,這才是要用心改正的亂象。
米奇~ wrote:
沒意外就55吧, 剩...(恕刪)


我現在看事發地這是腳踏車可以騎的!

報警留紀錄然後去驗傷 海薛一筆
北風北北風 wrote:
報警留紀錄然後去驗傷...(恕刪)

家人騎ubike是沒什麼受傷但對方機車是一直想要我們賠她!就叫救護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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