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到八德路修電腦,車子停在華山停車場,修完電腦後,從八德路往忠孝東路交叉口的方向在靠北的騎樓走。走到金山北路高架橋下時,我看是綠燈,才往斑馬線上跨了一步,然後看到左邊有部藍色麵包車車號DS-607X從八德路往西跟我同方向朝金山北路高架橋下的路疾駛右轉過來,我想讓他好了,就停住,沒想到他轉彎非常靠近我,我判斷如果我不退,我兩隻腳的前段應該都會被壓爛,而且我剛好穿了脫鞋,沒有一點保護。於是我趕忙退了一步,那部車果然就在可能壓爛我腳的位置轉彎呼嘯而過。

當時我還沒意識到有多危險,就在我過了馬路,我才想到,當時我如果沒做了退後的決定,現在我可能就在醫院準備接受「節肢手術」或者「急救」當中,越想越覺得可怕也越覺得那部車的駕駛很可惡,決定告他或者讓他至少拿一張「不禮讓行人」的罰單。

於是打110叫警察來,警察來了,我講了車號,不過警察說那個路口沒監視器,那奇怪了,路燈上的那個看起來像監視器的東東是啥?他們說那是WiFi發射器,而且他說那附近都沒有監視器,整個台北市都「很少」監視器?

是喔!當下我就決定不報案了,如果調不到影像那我報案報好笑的嗎?

但是事後想想,覺得很可笑哩,其他縣市都裝監視器裝到誇張的程度了,台北市「很少裝」?該不會員警想矇我吧?

有知道真相的朋友嗎?八德路光華商場靠近金山北路高架橋附近有監視器嗎?我該不該再去完成報案程序?請大家給點意見。
文章關鍵字
人沒事就好,
平安最重要,
在交通亂象充斥的今天,
我們要做的是...先閃避危險,
至於對方違規與否是在不幸遇到車禍肇事或上法院後再去爭論追究這些。

走在路上,
我常看到有些車輛真的是沒有禮讓行人的習慣,
就像你提到的例子,
行人只有自求多福了。 (多集中精神環顧四周)

慶幸樓主沒問題

其實...
不管開車或走路...真的要小心
還要特別注意...
要小心別人的不小心
真的

小弟我全家移民加拿大有10年了
大大小小的車禍有超過15次了
都是被人家撞的
不是酒駕就是開車不專心
小弟我還有被人家開50~60撞了...居然煞車都沒踩....

要小心別人的不小心呀~~
老機A3G...衝衝衝 超級古董機
一般轎車 頭過身就過
麵包車 貨車 卡車 這種沒車頭的
頭過 尾巴不會過
遇到這種車 轉彎 一定要特別注意

遇到這種事
無法舉證
加上執法的人又不想多事
能如何呢?
為什麼社會上的垃圾總是越來越多呢
以警方立場..裝太多會被人民罵政府搶錢..用人工拍..又說偷拍不算...

以良民立場..裝那麼少..被搶被撞怎辦..

好處都給愛違規的就好了..


給我錢~(亮刀)
又沒見血
連擦撞都沒有
警察不矇你還讓你報案多背一條車禍案件在自己轄區喔?
想要條伯幫你快速到達現場處理
甚至調閱錄影帶的話可能要撞個半殘才有可能吧
已經打電話到台北市警局政風室,請他們幫我查那個路口是否有監視器,如果有,那三個交通隊警員就該死了。申訴到底。
◎幾天前有隻蛙呱呱呱(註:應是蛤蟆),吵,沒想到幾天後巷口有隻蛙乾,被車輾過死狀淒慘 ◎處世格言:「人不要臉,連鬼都怕」
Wizarddaniel wrote:
已經打電話到台北市警...(恕刪)


支持你! 加油!

執法的人又不想多事下,太多都忽略掉,造成日後大案.

教育小孩,過馬路時除燈號變換完成,且要看車子是否停妥,再過馬路,過時還要東張西望查看四周.
交通規則不是要禮讓行人嗎? 在台灣真的很蛇望.

台北市警局政風室給我回覆了,該員警說「只要我願意做證,他們就可以開立告發單」,我可能需要出庭做證,不過當天員警並沒有告訴我這個選項。但這是個不是很滿意的中的滿意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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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中正一分局副局長打電話給我說明,他說請我上網到台北市長信箱把過程寫下,並寫下下列兩問題,問上述情形是否能告發;問緊急狀況無採證可有其他方式可以告發?他說最後還是會發還該分局來辦理,這樣我就不用再跑一趟分局做筆錄,而且台北市政府有法規室可以研究適法性。

我已經寫了信,也確認過了,就等結果了。
◎幾天前有隻蛙呱呱呱(註:應是蛤蟆),吵,沒想到幾天後巷口有隻蛙乾,被車輾過死狀淒慘 ◎處世格言:「人不要臉,連鬼都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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