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1月份左右因機車停等紅燈,個人為機車第一排,待綠燈起步後,左右觀察路況後沒事往前騎行,過了一段時間,警方聯絡說我是否有其經過那個路口,有後排的騎士疑似因為我的問題而跌倒受傷,我去做筆錄對方告我肇事逃逸,但是監視器只有錄到我騎經過此路口,並無任何擦撞,騎行當下我也沒有感受到任何事情!!
個人現在在8月份收到偵查起訴被告,想請問此案件我是否應請律師陪同處理!!非常擔心因為此事件影響到工作及家庭,因我認知是無肇事,是否這樣還有需要先行和解呢??真的很害怕有些人利用此目的,再請各位協助分享經驗,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