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出來處理吧。在車來車往的台北橋三重上橋處,發生轎車追撞停紅燈的機車騎士事故。警消獲報到場處理車禍、協助受傷的騎士送醫。當下消防員就在暫時封鎖的路中車道,請肇事駕駛「借過」不要影響救護。他卻與同車朋友因此暴怒、失控襲擊三名警消害全身傷又骨折,兩人宛如把路中當拳擊擂台,當場被壓制逮捕。只能引用電影台詞。還有王法,還有法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