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有開車的朋友,請一定要保加重險(第三人責任險)
----------------------------------------------------------------
這是發生在我家裡的事
之前媽媽騎車被一個開車的人從後方追撞
但對方只有強制險,並未加保第三人責任險
造成現在理賠的部分,沒辦法賠很多,強制險的理賠審查規定很嚴格(很多項目不賠)
這中間還因為對方提出鑑定,讓我們家的人很不爽到極點(常理說應該是被撞的人提出鑑定)
對方因為長輩的與論壓力想盡早達成和解,所以立場都很搖擺不定
我媽媽因此心情大受影響,脾氣變的很暴躁,而且媽媽騎車會怕大車,開車會怕機車
精神上有明顯的異常,但只能默默的承受,有時候言語上的暴力可不輸給肉體上的暴力啊!~~
但最近達成協議,等媽媽過一陣子比較穩定後,再來談和解
看到家人被撞,對方雖然很有誠意,但卻無法給屬於受害者的媽媽較合理的賠償
尤其被撞當天,我媽媽是被撞擊後,整個人暈倒,醒來就在急診室
我和爸爸在外縣市工作,急的像熱鍋上的螞蟻,因為不知道媽媽受傷到怎樣的層度
我整個心像是懸在半空中,嘴裡只能不斷的請老天保佑媽媽平安...保持著這樣的心趕去醫院
那個撞倒我媽媽的人,如果他當初有保第三人責任險,就不用跑來跑去
------------------
而且還有一個很重要的觀念:車禍的後遺症大約都是半年後至四五年後才會比較明顯
千萬別以為被撞倒後,人還活著,只有一點外傷,就叫做沒事
其實大部分傷及內臟的內傷,看不到的才是最嚴重的
有發生車禍,除了外傷,請一定要作核磁共振檢查內臟是否有損傷
--------------------
第三人責任險不僅是保障意外,更是保障自己
發生車禍都很難說,但有多一份保障,不只可以為自己的過失負責
也可以讓車禍受傷的人,得到實質上醫療與多重的保障
一年多繳個幾千塊,用不到的當然最好,當作作善事
但萬一用上了,真的也是保障自己也保障受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