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m wrote:只剩錢是否滿意人都沒了網路正義也沒了然後也沒有了 台灣 有啥 正義 可言,這事 過後 1 定還會有 下 1 事 發生,酒駕/毒駕/無照/.... 這些事 都 多少年了,刑 不夠重,罰 不夠多,政府 根本就 不想管.
IQuit wrote:https://tw.news.yahoo.com/三峽重大車禍奪3命-78歲肇事余男昏迷12天不治-014406551.html能拿到的 賠償 不多吧. 如果新聞是真的他名下有3000萬左右的大同股票加上他名下的房地產和存款這些都是可求償的標的物而且他車禍後到今天的轉移都沒用因為新聞說他沒清醒過醫生也出面說他一直在昏迷那就做死了他沒有自主的意識的證明沒有經本人同意的轉移都是不具法律效力的所以他家人的轉移都不具法律效力就算轉移了也可以追回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