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條可檢舉,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這條可檢舉,變換車道未禮讓直行車先行,真的可檢舉。

這條是屬於45-1-4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
詳細裡面的
「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不信就直接來看紅單,這些都是114年最新罰單
2張紅單
1張有寫安全距離
1張沒寫安全距離

我是不知道警察開單標準啦?
能確定這都是45-1-4

這條可檢舉,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這條可檢舉,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在安全規則98-1-6有題到這些關鍵字
這條可檢舉,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至於該條其他可不可檢舉? 不得而知

歡迎有收到、看到相關
45-1-4多車道的紅單可留言

很多網友送43成功,經查證卻沒被扣牌,多數都會被改這條。
baby in 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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