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施工,被車輾過,搶救無效,新增一起舊雷同事故



一人去取交通錐未回,另一人即開始作業,小客車未察覺輾過
新店永業路
2025.07.01
下水道施工,被車輾過,搶救無效,新增一起舊雷同事故
下水道施工,被車輾過,搶救無效,新增一起舊雷同事故


2022年的一起雷同事故 桃園市新埔六街
這蠻神奇的
我看過幾次施工
是先停一台車在路中間檔住
工人下車放好三角錐>打開水溝蓋>開始施工
至於那台車就看情況了
有些會停到施工結束
有些是工人下去後就開走了
有些還會開走後另一個工人回來站在那裡揮手
有些是直接放一個機器人在那揮手
但就是沒看過影片這種的
雖然四輪大爺不看路是個問題
但是施工模式也真的蠻有問題的
wugoson
[笑]
Lonely00
台灣就是有這種不要命的工人,以前台鐵事件,還有最近聽家人說附近有人清機台被絞死,我就不懂,是覺得人是超合金組成的嗎[冷]
道路有施工需求
要先做好警示措施
常常便宜行事
難保不會出事
沒有設置工作範圍與安全警示區
很難責怪駕駛人沒看到
台灣的勞工真的很需要安全教育訓練
老闆不要省這種錢
Lexus001
以本案為例,如果每年有上職安課程、維修組裡配有交管人員、維修車上有相應交通錐、警示燈和反光背心,那這案件公司就沒責任!
david8977
按照職安法規定是工作場所負責人必須負起相關工安事故責任,所以這個案例來說,施作之作業主管必須負起相關責任,若是負責人身兼作業主管者,那就是要負起該起工安責任,並不是所有的老闆(負責人)都可以規避責任!
這位被輾的,天兵一枚,被自己害死的
Lonely00
真的,這種資訊爆發的時代,我家附近還發生年輕人工作清雜物被機器絞死,月薪沒多少錢還拿命去拚
jxv wrote:
(恕刪)



挖靠...作死耶...應該要先放三角錐在施工才對吧...
看到頭大還不知道要閃?!怨不了誰了!

P.S:昨天也是我幹道直行路口閃黃燈,頭大可以從閃紅鄉間小路直竄差1咪咪攔腰撞上!車上貨物東倒西歪,幹譙他也是皮皮的。
這真的很無語,施工前置作業都沒做
車輛都還在通行,沒注意到就直接輾過去了

注意他人的不注意,小心別人的不小心,雖然是屁話,還是要心裡有數。
下水道工作
不重視自己安全與公共安全,終於直通地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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