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區中山路與中平路口公車站昨(22)日下午5時20分,41歲劉姓司機因懷疑學生逃票,與另名幫忙出氣的高中生發生衝突,2人就在眾目睽睽的人行道上拳腳相向,引發爭議。桃園客運今(23日)上午10時召開人評會後,決議開除司機,終止契約,即刻生效。桃園客運指出,今早人評會由公司代表5人、駕駛員代表5人,進行約1小時會議後,決定終止劉姓司機契約,且立即生效。還原事發當下,3名高中生接續下車時,劉姓司機懷疑第一名學生錢投不足逃票,便出言質疑,第二名學生表示錢給的剛好,並沒有問題,第三名學生下車前說了一句「你連錢都不會算,這輩子就這樣算了」,司機疑似被激到跟著下車,與第三名學生爆發肢體衝突,連續揮拳揍得學生滿臉血。大型車駕駛平常掌管他人生死 難怪被未成年屁孩嗆聲會直接爆怒失控補上公車內部影片
司機打完壓制在地後有沒回嗆:「你連架都不會打,這輩子就這樣算了.」? 屁孩, 欠電, 剛好, 而已.--以下 2025/10/23 22:27新增 --看了新增的影片後發現, 文字稿不對啦!那學生是說:「 你錢都不會數,這輩子也就這樣了.」然後司機在扁他時,口中反覆說著「 再秋呀.多會.」所以我上面那句要改啦,改成:「 你架都不會打,這輩子也就這樣了,再秋阿,多會.」是說這司機「多會」怎不說台語?說國語聽起來好弱...『偌𠢕』聽來才對味嘛. --以下 2025/10/24 03:50新增 --與 劉姓司機 互控傷害的 黃姓學生 已成年 已成年 已成年
桃園客運的法務很聰明在高中生家屬還沒提告求償前先開除司機這樣就免除被告連帶賠償責任司機的情緒智商真的需要加強乘客車資支付不足屬於民事給付瑕疵客運公司有告訴權司機可以提醒乘客乘客不履行給付讓公司處理即可頂多就是不到20元的問題司機動手打乘客觸犯刑法傷害罪除了刑事責任外對方還可以求償民事侵權損害賠償金額就不只20元就算司機也提告求償公司也可以解除勞動契約司機為了不到20元車資搞到丟了工作還要坐牢跟賠錢值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