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前幾天晚上收到母親一封Line ,
父親這幾天收到法院通知書,請我回家一下,
昨天放假回老家,了解詳情,原來是爸爸在2024年3月,
清晨去海邊開自己的小發財貨車去游泳,倒車時,
不慎撞到行徑間(前行˙)的賓士,有報警做筆錄。
做完筆錄後,
爸爸跟我說那時候私下和解給對方駕駛現金10萬塊。
(無轉帳紀錄、無對話紀錄)
應該是口頭和解+給現金(應該有去提款))。
也不是在警察面前給的!!
因為爸爸以為和解給10萬塊後就沒事了。
也沒告知我們。
重點撞到賓士車當下也沒有車廠估價之類的~
父親就直接給對方駕駛10萬就以為沒事了
爸爸車子沒保險!就是強制險而已!!
事情經過兩年.....
這幾天收到法院調解通知書,是保險公司的代位求償,
給的資料看到當天撞到的賓士(駕照)駕駛跟(行照上)車主不同人,
然後保險公司要求賠償金額大約近60萬!有附上修車明細那些及照片!
另外,對方的車是2017年出廠的賓士車,
所以目前就是父親要對保險公司,
五月要去簡易庭跟保險公司調解,
其實我現在也不知道該怎麼幫父親處理,
事故發生當下跟駕駛口頭和解+給現金看起來也沒留下證據,
對方駕駛應該也不會認帳,
我們也都知道看起來是父親倒車不慎撞到行進間的對方
肇事比例責任比較大
1.目前能幫父親做的就是申請初判表,調解當天跟保險公司
協調降低賠償金額。
2.想問一下跟駕駛口頭和解+給現金10萬塊這筆是不是沒辦法證明了
父親60幾歲,就是比較老實的工人,相信人性,也比較不懂這些,
發生事情時也沒通知我們,也不懂和解需要白紙黑指才有保障。
很想幫他,但不知道怎麼幫,能做的就是第一項了!
有類似經驗的朋友可以分享一下自己的經驗嗎??
有沒有方法可以教我現在怎麼做的~謝謝~
個人積分:7000分
文章編號:92942906
怪物夏天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前幾天晚上收到母親一封Line ,
父親這幾天收到法院通知書,請我回家一下,
昨天放假回老家,了解詳情,原來是爸爸在2024年3月,
清晨去海邊開自己的小發財貨車去游泳,倒車時,
不慎撞到行徑間(前行˙)的賓士,有報警做筆錄。
做完筆錄後,爸爸跟我說那時候私下和解給對方駕駛現金10萬塊。
(無轉帳紀錄、無對話紀錄)
應該是口頭和解+給現金(應該有去提款))。
也不是在警察面前給的!!
因為爸爸以為和解給10萬塊後就沒事了。
也沒告知我們。
重點撞到賓士車當下也沒有車廠估價之類的~
父親就直接給對方駕駛10萬就以為沒事了
爸爸車子沒保險!就是強制險而已!!
事情經過兩年.....
這幾天收到法院調解通知書,是保險公司的代位求償
給的資料看到當天撞到的賓士(駕照)駕駛跟(行照上)車主不同人
然後保險公司要求賠償金額大約近60萬!有附上修車明細那些及照片!
所以目前就是父親要對保險公司,
五月要去簡易庭跟保險公司調解,
其實我現在也不知道該怎麼幫父親處理,
事故發生當下跟駕駛口頭和解+給現金看起來也沒留下證據,
對方駕駛應該也不會認帳,
我們也都知道看起來是父親倒車不慎撞到行進間的對方
肇事比例責任比較大
1.目前能幫父親做的就是申請初判表,調解當天跟保險公司
協調降低賠償金額。
2.想問一下跟駕駛口頭和解+給現金10萬塊這筆是不是沒辦法證明了
父親60幾歲,就是比較老實的工人,相信人性,也比較不懂這些,
發生事情時也沒通知我們,也不懂和解需要白紙黑指才有保障。
很想幫他,但不知道怎麼幫,能做的就是第一項了!
有類似經驗的朋友可以分享一下自己的經驗嗎??
有沒有方法可以教我現在怎麼做的~謝謝~
你可以主張當時的 10 萬元已包含所有損失,保險公司不應再求償。
即便法院認定你仍須負擔部分責任,你當初私下給的 10 萬元 也可以主張從總賠償金額中扣除
出席調解
既然法院寄了通知,一定要出席。如果不去,保險公司可能會直接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到時候你連殺價的機會都沒有。
在調解會上,表現出你有和解意願但無力支付天價,通常保險公司為了結案,是有「折扣」空間的。
確認「代位求償」的時效
民事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通常是 2 年(從事故發生當天起算)。
如果事故發生至今已超過 2 年,且這期間保險公司從未向你催討,你可以在調解時主張「時效抗辯」,拒絕給付。
個人積分:54722分
文章編號:92942909
怪物夏天 wrote:
車禍保險公司代位求償+私下和解金額
事情是這樣的,前幾天晚上收到母親一封Line ,
父親這幾天收到法院通知書,請我回家一下,
昨天放假回老家,了解詳情,原來是爸爸在2024年3月,
清晨去海邊開自己的小發財貨車去游泳,倒車時,
不慎撞到行徑間(前行˙)的賓士,有報警做筆錄。
做完筆錄後,
爸爸跟我說那時候私下和解給對方駕駛現金10萬塊。
(無轉帳紀錄、無對話紀錄)
應該是口頭和解+給現金(應該有去提款))。
也不是在警察面前給的!!
因為爸爸以為和解給10萬塊後就沒事了。
也沒告知我們。
重點撞到賓士車當下也沒有車廠估價之類的~
父親就直接給對方駕駛10萬就以為沒事了
爸爸車子沒保險!就是強制險而已!!
事情經過兩年.....
這幾天收到法院調解通知書,是保險公司的代位求償,
給的資料看到當天撞到的賓士(駕照)駕駛跟(行照上)車主不同人,
然後保險公司要求賠償金額大約近60萬!有附上修車明細那些及照片!
所以目前就是父親要對保險公司,
五月要去簡易庭跟保險公司調解,
其實我現在也不知道該怎麼幫父親處理,
事故發生當下跟駕駛口頭和解+給現金看起來也沒留下證據,
對方駕駛應該也不會認帳,
我們也都知道看起來是父親倒車不慎撞到行進間的對方
肇事比例責任比較大
1.目前能幫父親做的就是申請初判表,調解當天跟保險公司
協調降低賠償金額。
2.想問一下跟駕駛口頭和解+給現金10萬塊這筆是不是沒辦法證明了
父親60幾歲,就是比較老實的工人,相信人性,也比較不懂這些,
發生事情時也沒通知我們,也不懂和解需要白紙黑指才有保障。
很想幫他,但不知道怎麼幫,能做的就是第一項了!
有類似經驗的朋友可以分享一下自己的經驗嗎??
有沒有方法可以教我現在怎麼做的~謝謝~
和解沒有白紙黑字,賠償沒有匯款證明
對方修車單據齊全,保險公司代位求償
既然你們全責就是賠錢
至少沒有撞傷人被告刑事
被判刑背前科可能還要進去關
所以錢能解決都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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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十萬能解決還嫌貴?
千金難買早知道
就怪你們當初省小錢不想投保第三責任險
現在不小心開車撞到別人的賓士車才嫌貴~

還有一招 : 脫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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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9294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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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好,看到令尊遇到這種事,長輩心理壓力一定很大,但請先告訴爸爸:「這 60 萬保險公司只是開價,法律上絕對賠不到這麼多!」
針對這類「代位求償」的壓線起訴(時效快滿兩年才告),我有幾點實務建議供你參考:
1. 最強大的武器:主張「零件折舊」
這是法律給你的保障。對方的賓士車是 2017 年出廠,到 2024 年事故發生時已經是 7 年老車。- 法律實務: 根據《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汽車耐用年數只有 5 年。
- 計算方式: 超過 5 年的車,零件賠償只能算 「殘值」(通常是原價的 1/10)。
- 策略: 調解當天,要求保險公司出示修車明細,將「工資」與「零件」分開。工資不能折舊,但那 60 萬中比例最高的零件費,請堅持按 1 折計算。光這一點,賠償總額可能就從 60 萬直接掉到 15-20 萬以下。
2. 關於消失的「10 萬元現金」
雖然當初沒寫和解書,但不能當作沒這回事:- 去銀行刷摺: 趕快陪爸爸去銀行,調出 2024 年 3 月事故前後的 提款紀錄。雖然不能直接證明錢給了誰,但在調解庭上是一個有力的「輔助證據」。
- 聯繫對方駕駛: 翻出筆錄上的電話,嘗試傳簡訊問他:「當初我爸給你 10 萬私下和解,現在保險公司又來求償,請問這 10 萬你有轉交給車主或告知保險公司嗎?」只要他回話承認收過錢,這就是法律認可的電子證據。
- 主張「不當得利」: 如果對方駕駛收了錢沒報備,這涉及他個人跟保險公司之間的問題,你可以主張這 10 萬應從賠償額中扣除。
3. 為什麼拖兩年才告?
保險公司是故意的。侵權行為時效是 2 年,他們通常會趕在失效前「整批起訴」。- 注意日期: 請核對法院通知書上的起訴日期,如果距離車禍發生日超過整整兩年,你父親甚至可以主張「時效消滅」,一毛錢都不用賠。
4. 調解當天的態度
- 不要被法務唬住: 保險公司的法務很有經驗,會用專業術語嚇長輩。請你一定要陪爸爸去。
- 準備初判表: 確認責任比例。如果是倒車撞行進車,令尊責任大,但如果對方也有過失(例如超速、未注意),賠償額還要再打折。
- 訴諸誠信: 強調令尊是老實工人,當下並未逃避且已支付 10 萬,展現解決問題的誠意,但堅持「賠償必須符合法律折舊規定」。
先去查提款紀錄、算零件折舊。告訴保險公司:「10 萬我已經付過了,剩下的零件請按 7 年車折舊算,算出來多少我賠多少。」 只要你懂法律,保險公司就不敢隨便開價。加油!
請趕快看法院通知書上的 『遞狀日期』,如果距離車禍當天已經超過整整兩年,你直接在調解時主張 『時效消滅』,依民法 144 條第 1 項規定,你有權拒絕給付,一毛錢都不用掏!」
相關判決查詢參考:最高法院87年度台上字第280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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