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東西只是關起門來做做表面功夫,考過實際上路又是另一面。練習打靶與實際上戰場能一樣嗎...敵人會乖乖讓你打?開車也一樣,不是你撞到別人,就是別人會跑來撞你。考照制度要做的是,淘汰掉不適合真正上路的人,尤其是一堆三寶大爺大媽跟本連基本交通觀念都沒有,結果卻是有証合法上路的。考照應連帶責任制才對,上路後太多狀況的話,那考官也應負責任才對,至少能避免考官放水。
840501 wrote:全新的考照跟駕照制度...(恕刪) 說真的有用嗎? 路上酒駕毒駕無照駕三寶駕為何如此之多,要有效就必需重罰把現行罰則最高當最低,學習日本新加坡罰則讓犯罪成本高到嚇人才能制止。例如 : 台灣酒駕採「零容忍」政策,吐氣酒測值達 0.15mg/L 或血液濃度 0.03% 以上即開罰,機車罰 1.5-9 萬、汽車 3-12 萬元,並吊扣駕照。直接改成機車罰 9 萬以上、汽車 12 萬元以上,並吊扣駕照,就會有效。例如 : 酒測值達 0.15mg/L 以上: 即觸犯公共危險罪,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30 萬元以下罰金。直接改成處 3 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 30 萬元以上罰金,就會有效。例如 : 致死/重傷: 致人重傷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直接改成致人重傷處 7 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死亡處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就會有效。可惜的是這令人失望與傷心的司法系統與法官們,重罪輕罰早就形成社會問題與不公不義,有太多被殺害造成親友悲痛的案例,如果還能說是公平正義那真是天大的諷刺啊,
考照真的無所謂直接強化各種吊照罰則就對了違規就吊照甚至路邊違停也吊照因為你根本明知故犯沒資格拿駕照而且連續違規吊照時間加倍罰連續違規就連續加倍無上限且不同違規條款也全部互相疊加無照駕駛直接五年刑期起跳不得易科緩刑假釋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