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傷,我最近分享的新聞中,發現到,現在警察 很少使用槍械,最多就是警棍。辣椒水不知道是不是沒錢。還是訓練問題。以前服役 衛哨兵都是持槍。警戒。現在不到兩年的兵役,或是志願役 也都是拿棍子。是不是想拚 千萬撫恤金。根據行政院規定,警察人員執行勤務傷亡,發給遺族以下慰問金:一般因公死亡:發給遺族新臺幣 1,000 萬元。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死亡或殉職:發給遺族新臺幣 2,000 萬元。
Xantia_L wrote:撞傷,我最近分享的新聞中,發現到,現在警察 很少使用槍械,最多就是警棍。辣椒水不知道是不是沒錢。還是訓練問題。 因為一旦用槍後患無窮。人沒事也要寫一堆報告,人有事要行政調查甚至跑法院,人不見了可能賠款陪到倾家當產。
可憐的警察。連執法的自衛武器都沒有。遇到吸毒 吸到傻了。空....空....空的,開車撞起 員警。不就又是公祭。然後政府又忘記。吸毒的,應該比酒駕 更狠吧。 我看新聞說。初犯 刑期6個月以下。繳錢 就能放出來。又繼續吸。所以單兵,只有摩托車的警察。取締 安全堪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