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所得沒其他國家高

但是罰的金額以該國罰金比例與該國人均所得換算至少是人家的2倍到6倍!!!
(簡單的說罰金是人家的2~6倍)
真的是很好笑..


中華民國人就該這樣被對待嗎?
重罰後交通有改善嗎??? 問題是出在駕駛人身上嗎?
道路設計與速限都沒有問題嗎?

中華民國超速40km是用最重的方式在處罰,造成一罪多罰
扣牌,繳款上課,繳高額罰金,記點
交通法規的亂象還要持續多久???


提案超速40KM扣牌的立委,現在好像要選台南市長
各位知道該怎麼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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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40 各國怎麼罰 - 完整對比】 罰金與該國的國民所得的比例做比較

🇺🇲美國:加州超速40mph(約64kmh),罰約$300-500(約1萬台幣)+記1點,初犯不扣牌 ,0.33%

🇯🇵日本:超速40-49,扣2分,罰金約2.5萬日圓(約5500台幣),不扣牌,分級罰 , 0.48%

🇩🇪德國:市區超速40,罰400歐(約1.4萬)+扣2分+禁駕1個月,依路段分級,最高3個月 , 0.67%

🇹🇼台灣:12000-36000 + 扣牌6個月 + 記3點 + 道安講習,全部一律,不看路段 • 最低起罰:0.83%
• 最高上限:2.48%

台灣的最高罰鍰對民眾造成的「痛感」是日本的 5 倍、美國的 7.5 倍

結論:全世界都在分級,只有中華民國一律用最重的罰


#幫朋友省3萬6

把這篇轉給常開台64、國3、台9線 台61線 的朋友,救他一次


超速40km扣牌,苛政猛於虎
溫馨感人的扣牌規定!
另一個重點
應該是時速上限的設定吧
有些路段設的跟走路一樣
這才是引君入甕的陷阱喔
Dr.Corgi
限速80根本不是特例,九州也100or80,你在日本開車就知道日本很多限速牌是電子式,北陸夏天也不會改限速
Dr.Corgi
日本測速照相少?你真是誤會了!我是日本PR(永居),一年去日本超過12次,我不太敢在東京超速,警察跟照相非常多,而且沒有先警告,你可以去下載オービスガイドapp就可看到一堆測速
市區道路會超速40,
表示你沒尊重別人的生命,
建議除了重罰扣牌外,
要施以鞭刑,
讓其懂得別人受傷會很痛。
hch2006
贊成藍白直接立法鞭刑, 讓這些超速仔好好享受
講白點 違規就違規,有什麼好講的?!不想被中華民國這樣罰,你也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國家去居住。
而且以上資訊好像有誤吧,日本沒有超速容許值,超過1公里也是罰錢,如果超速40公里以上,是直接刑法判你去關幾個月,然後也是要繳個幾萬日圓。
hch2006
發文者就是不想承認想去中國......捐器官 [笑到噴淚]
HemecoKiss
扣牌算什麼,直接讓你背前科[拇指向上]
亂世用重典,台灣的駕駛不守規矩,不用比日本、德國、美國...........。

扣牌或吊銷執照重考也是剛好而已。



yuanchih
ponaky 交通議題然後就跳到廢死去了?不要假廢死之名為超速仔開脫。
yuanchih
臺灣南波萬 這裏講的是交通,廢死自有正反方的人去處理。
一般道路超速(限速通常30-60公里):
30公里以上(未滿50公里):直接歸類為重大違規,扣 6 點並吊扣駕照,甚至可能收到紅色罰單面臨最高 6 個月徒刑或 10 萬日圓罰金。
高速公路超速(限速通常80-100公里):
40公里以上:直接視為刑事案件(紅單),最重可處 6 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 10 萬日圓以下罰金,並可能遭吊扣或吊銷駕照。
我GOOGLE查了下日本怎麼跟樓主講的不一樣?
是故意漏講或取最輕的嗎?
k7382
就故意的啊 通篇講一堆 選舉那句才是他要的風向
可是國外除了罰錢外還有刑事責任,這怎麼不拿出來一起討論?
Bookwarm
還需要請假去上一天的道安課程, 而且通常上課的地方很遠, 大概是台北去新竹或台中的距離。 另外可分期是法官決定的, 不是你想分期就可以分期。
Harvey norman wrote:
中華民國超速40km用最重的方式在處罰,造成一罪多罰

扣牌,繳款上課,繳高額罰金,記點

國民所得沒其他國家高,罰的金額是人家的2倍到六倍!! 很誇張.......

交通法規的亂象還要持續多久??

推這法案的立委現在好像要選台南市長

各位知道該怎麼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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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40 各國怎麼罰 - 完整對比】

🇹🇼台灣:12000-36000 + 扣牌6個月 + 記3點 + 道安講習,全部一律,不看路段

🇯🇵日本:超速40-49,扣2分,罰金約2.5萬日圓(約5500台幣),不扣牌,分級罰

🇩🇪德國:市區超速40,罰400歐(約1.4萬)+扣2分+禁駕1個月,依路段分級,最高3個月

🇺🇲美國:加州超速40mph(約64kmh),罰約$300-500(約1萬台幣)+記1點,初犯不扣牌

結論:全世界都在分級,只有中華民國一律用最重的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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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不知道是誰
但是
我完全支持
Ye-Kin-233
其實對超跑富豪來說三萬六根本只是人家買一組保險套的錢……應該依照車價來開罰才對,開日本国民車頭油塔與超跑開麥喇淪劈万都一樣,開罰三萬六哪裡合理了!
Harvey norman wrote:
中華民國超速40km用最重的方式在處罰,造成一罪多罰

扣牌,繳款上課,繳高額罰金,記點

國民所得沒其他國家高,罰的金額是人家的2倍到六倍!! 很誇張.......

交通法規的亂象還要持續多久??

推這法案的立委現在好像要選台南市長

各位知道該怎麼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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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40 各國怎麼罰 - 完整對比】

🇹🇼台灣:12000-36000 + 扣牌6個月 + 記3點 + 道安講習,全部一律,不看路段

🇯🇵日本:超速40-49,扣2分,罰金約2.5萬日圓(約5500台幣),不扣牌,分級罰

🇩🇪德國:市區超速40,罰400歐(約1.4萬)+扣2分+禁駕1個月,依路段分級,最高3個月

🇺🇲美國:加州超速40mph(約64kmh),罰約$300-500(約1萬台幣)+記1點,初犯不扣牌

結論:全世界都在分級,只有中華民國一律用最重的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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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即使只超速 14 公里,起步罰款也常從 400 至 700 歐元(約新台幣 1.4 萬至 2.4 萬元)起跳。
當嚴重超速時,直接按年薪的 10% 進行開罰。
autoskin
建議比照挪威[XD]
kikianet
台灣還是罰的太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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