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國家也知道電動車的風險, 但仍然立法同意
台灣何時能跟上?
禁止管委會或屋主協會(HOA)在沒有正當安全理由下,無理拒絕或否決住戶在個人私有、或獲分配的車位上自費加裝慢充設備。
同時,法規也會明確規定「所有建置、施工、電費與保險費用由申請的車主100%自行負擔」,社區大樓無須出資,這也是法案能成功立法的關鍵。
美國加州:身為全美先驅,早在 2019 年前就通過相關法案。法律明文規定公寓、大樓的屋主協會(HOA)不得禁止住戶在指定車位安裝充電桩。
紐約州(New York):於 2023 年通過新法案,規定 HOA 必須在 60 天內書面答覆住戶的安裝申請。如果逾期未回覆,直接視為「默許同意」。
其他已立法的州:包含科羅拉多州、佛羅里達州、夏威夷州、馬里蘭州、紐澤西州、奧勒岡州、維吉尼亞州,以及於 2023 年通過《電動車充電法案》的伊利諾州。
德國:早在 2020 年底即修訂《住宅所有權現代化法》(WEMoG),賦予所有區分所有權人(屋主)享有安裝充電樁的法律權利,不需再經過全體住戶百分之百同意即可依法變更房屋結構與拉線。
瑞典:法規持續收緊,進一步確立了公寓所有權人和租客在無技術障礙的前提下,擁有在自身停車位安裝充電桩的法定權利。
挪威: 作為全球電動車普及率最高的國家,其法律非常強硬。挪威實施《充電權》法案,公寓大樓或集合住宅的居民只要能提供符合安全規範且合理的成本計畫書,即可依法要求將整個地下停車場進行電氣化與充電樁建置,大樓管理方原則上不得否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