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富邦業務被砍,起因為天價求償

原來是業務員二年多前被黃嫌前妻撞,導致手臂骨折,求償四百多萬,最後68萬和解。
我猜可能黃嫌拿不出錢幫太太賠償,被太太嫌棄導致最後離婚,因此懷恨在心。
講真的常常看到小車禍就當作逮到肥羊,開出天價賠償單,我都納悶是先開高再給對方砍價嗎?
保險業務若因為要求天價求償讓對方妻離子散,被砍真的是只能說自找的
破.破.破許男 wrote:
原來是業務員二年多前被黃嫌前妻撞,導致手臂骨折,求償四百多萬,最後68萬和解。
我猜可能黃嫌拿不出錢幫太太賠償,被太太嫌棄導致最後離婚,因此懷恨在心。
講真的常常看到小車禍就當作逮到肥羊,開出天價賠償單,我都納悶是先開高再給對方砍價嗎?
保險業務若因為要求天價求償讓對方妻離子散,被砍真的是只能說自找的


骨折賠償醫藥費就已經很多錢,若事主還把不能上班的所得計入
有時太過頭,當然會引起不滿

事出必有因,婚姻破滅當然會把恨歸咎於"因"上
只能說凡事多想想,"事主"為對方想一下也許可以避免這場災難
Angel9999
這是什麼道理?檢討被害者啊?撞人就賠錢,是很正常的啊
鯊鯊咬嘎嘎
假如某A莫名被B撞殘導致須療養,無法工作的損失自然就是B的錯必須負擔,因事故導致的工作不能本來就是正常的求償項目,這也能叫太過頭?[囧]
手臂骨折賠68萬?

賠太輕了吧。

如果對方是知名演奏家,知名運動員,......就算賠上千萬也賠太少。
holyduck
差不多吧,有同事返鄉掃墓被闖紅燈汽車撞,0肇責,全身17處骨折,有些地方還不能開刀,也先拿到75萬而已,後續還要鑑定失能才能再求償;沒背景的人,對法院來說精神賠償只是笑話而已
那就交給法院判唄

法官判多少那就是多少
看新聞是求償400多萬,最後賠68萬
破.破.破許男 wrote:
原來是業務員二年多前被黃嫌前妻撞,導致手臂骨折,求償四百多萬,最後68萬和解。

這事件說明為交通工具額外保險的重要性
如果當年嫌犯有額外保險(非強制險),手臂骨折只需透過保險支付即可
何來無法負擔導致家庭失和?

台灣車多+民眾交通修養低落,額外的乙式、丙式險是必須的
新車5年乙式,之後至少也是丙式險,保障自己也保障他人
破.破.破許男
兄台誤矣,黃嫌這種族群,可能本身就弱勢,所以沒有投保第三責任險的認知抑或是能力。也就是因為經濟弱勢,才會衍生後續因六十萬賠償款造成的家庭失和與理智失控暴力砍殺。
Bookwarm
通常窮的人只會做窮的事, 例如三寶騎車法+不保險。一副人肉鹹鹹夾去配的態度。 出了事再怨天尤人。 這是我看到窮人的態度,不是嫌棄他們窮, 而是看不起他們這種態度。
沒錢保?
求償400 是訛人?
結果砍人的受傷送醫院急救,現在還要坐牢,被砍的反而只有輕傷。

這真的是損人不利己,要報仇結果自爆。
Congress
黃嫌是砍人後自殘~
破.破.破許男 wrote:
原來是業務員二年多前被黃嫌前妻撞,導致手臂骨折,求償四百多萬,最後68萬和解。
我猜可能黃嫌拿不出錢幫太太賠償,被太太嫌棄導致最後離婚,因此懷恨在心。

若是這樣禍源就是黃嫌前妻,
駕車是不用保第三責任險逆
這一篇我怎麼看怎麼奇怪,原本加害者的妻子撞人,對方索賠更多,結果對方最後只索賠68萬,加害者一家應該是要謝主榮恩,結果卻跑來搞受害者,還是我的理解有問題?好幾篇新聞都是這樣寫。
Angel9999
刪
chan7203
那應該是法院的事情,怎會會成我們的事情[^++^][^++^],看來你是真搞不懂,法院 受害者 加害者三方的關係,這樁是特例,去仔細看看新聞前後再來討論,還有,你應該沒被撞過吧?車禍被撞很慘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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