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家仰/台北報導】
為維護國道行車安全與交通順暢,高速公路局(下稱高公局)提醒,大型車輛(如大貨車、聯結車及大客車)行經國道長陡上坡路段時,因車身重量較大、加速不易,可能無法達到最低速限,因此部分國道上坡路段最外側設有爬坡道,供車速低於最低速限車輛行駛。
用路人行經相關路段時,應遵循標誌及標線指示,留意前後車輛速度差,並保持適當安全距離,避免任意變換車道或違規超車。
高公局說明,為降低車輛間速度差異,維持車流順暢及行車安全,高公局於部分國道上坡路段最外側設置爬坡道,供車速低於最低速限車輛使用。爬坡道沿線設有相關交通標誌,提醒用路人依指示行駛。
距離爬坡道起點前一百五十公尺處,設有「爬坡道一百五十公尺」預告標誌;爬坡道起點則設有「慢速車靠右」告示牌,指示慢速車輛靠右行駛;接近終點前,另設有「爬坡道終點」告示牌,提醒駕駛人注意爬坡道即將結束。
部分路段另有「限行大型車」等特殊管制規定,用路人應確實遵守現場標誌行駛。
高公局提醒,行駛爬坡道車輛不得任意變換車道或超車,其他車輛也不得占用爬坡道,或利用爬坡道超車,以免干擾車流及影響行車安全。
違規超車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可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另行經坡道上坡時,不得蛇行前進,違者依同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可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高公局呼籲,用路人行經國道爬坡道路段時,應遵守車道使用規定,切勿任意變換車道或利用爬坡道超車,並留意前後車輛速度差,保持安全距離,共同維護國道行車安全與順暢。
另,配合此次光復節連假交通疏運措施,假期最後兩天,即十月二十五日及二十六日,國道5號北向將實施時段性高乘載管制。
高公局請民眾多加留意、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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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93663535
Harvey norman wrote:
為維護國道行車安全與交通順暢,高速公路局(下稱高公局)提醒,大型車輛(如大貨車、聯結車及大客車)行經國道長陡上坡路段時,因車身重量較大、加速不易,可能無法達到最低速限,因此部分國道上坡路段最外側設有爬坡道,供車速低於最低速限車輛行駛。
傳統的爬坡道(登坂車線) 設在路肩旁,讓大車/慢車爬坡, 但大車本來就已經爬不上去了,根本就無法再變換車道去爬坡道, 爬坡道 的利用率很低
日本有統計, 爬坡道(登坂車線) 車流只佔全體車流的 3.1-5.1% , 利用率很低
於是做實驗改了動線, 不設爬坡道 , 讓大貨車續行外側車道不必變換入爬坡道 , 而是讓速度最快的內車道能分流成兩個車道, 多一條靠內的車道, 將爬坡道撥給超車道, 實驗之後, 這樣所有車道都比較能充份利用

因為超車道(追越車線)的車速最快,效率遠高爬坡道, 將爬坡道移給超車道來使用, 效率遠高於給大車/慢車使用!

超車道是輪替使用, 使用率不會低, 反而更高, 更有效率 !
下面是來自荷蘭A9 的統計, 荷蘭法規同樣是規定超車完就立即離開

荷蘭的法規,就是超車完就要離開
一開始, 所有的車都行駛於右側車道(無超車必要, 為行車道)
隨著車輛密度增加
在每公里10台車之內 , 由原本全數行駛於右車道, 開始往左車道增加(就是要超車)
法規的規定, 左側車道使用完, 就會回到右車道
當車輛密度,每公里車數大約15輛時, 左右車道的利用率達到 50% 對 50%
隨著車輛密度增加到20車/km或更高,就穩定保持在 左60% 對 右40%的比例
也就是所有通行的車輛,有60%利用超車道(內側車道)通過這個路段, 而只有40%的車利用行車道(外側車道)
讓超車道有功能
則(內側車道)通過的車60% 多於 不超車的行車道40%(外側車道)
左(超)車道的車速快,所以容納的車數,可以高於右(行)車道達1.5倍
"超車道"容納的車更多, 更有效率!
因為超車後補滿外側車道, 高流量達到壅塞時, 才會接近 1:1 平均利用 !
如圖, 在相同的車輛密度之下,車速快則車流量可比增加
Q車流量 = D(密度/車距) × V(車速)
相同的輛密度下, 增加車速可以增加車流量

但是看 《高速公路主線及匝道匯流區車流特性之研究》這篇台灣國道的統計報告
照理說, 台灣國道中線車道的車速, 應該比內側車道低? 車速低?車流量卻最高? 可以超過2000, 還超過車速快的內側車道??? 都擠在中線車道 ?
內側車道 所提供的車流量, 並非如國外內側車道為所有車道中最高的,反而比中線車道低?
這是很奇怪的? 完全違反 Q車流量 = D(密度/車距) × V(車速)
在內側車道的FFS高於中線的情況下, FFS高的車速, 其breaking point(反轉點1300(下降前最高點))(在車流量的橫軸)會比較早發生! 在較低流量時就發生!
奇怪的是,自稱車速較慢的中線? 其breaking point(反轉點1200下降前最高點)?反比自稱車速快的內側車道更早發生 ?
因此! 事實就是
圖表就有車速對照, 就是如圖表那些"未達速限" 的車速 , 藍色和粉紅是混在一起, 是相同的車速形成 『併駛』 + 「車群 」
這個(沒超過110km)車速, 就是駕駛人自稱的最高速限(自稱110km)行駛
這些自稱的最高速限行駛 ≠ 110km/h
台灣國道完全不是 每個車道平均分配 , 車道沒有被 充份利用 !
這一篇,『高速公路主線及匝道匯流區車流特性之研究』 有三個車道的流量數據
在車流量高的狀況下來比較, 就能比較出來
國外三車道的車流分佈比例 39%(內) :34%(中):27%(外) 高流量時,三個車道分佈差距接近"平均利用"
台灣國道的數字(匝道前) 41%(內) :39%(中):20%(外)
兩者數字的差別可知,台灣國道外側車道使用率偏低, 相差20%? 車距拉得很大 , 車都往內/中車道擠 , 車道使用不平均 ! 造成無超車道能使用 !
依據HCM2000 ,在速限 110km, 最大車流量為 1450車
但是上面圖表可以看出 ,台灣國道在流量600車時就低於時速110km/h , 之後在1100車之後, 就再也達不到車速110km, 比起道路最大容量1450?少了350台車? 在未達道路設計最大容量之前, 就反轉達到飽和? 最大容量只有1100車?
臺灣國道的現況 是 沒有行車靠右 ? 沒有慢車靠右 ? 都擠在內/中車道
這是三義路段的 大爬坡 的Google map street views , 車都擠在中內車道 , 爬坡道沒有車 , 整條車道空置在那裏

那些鄉野傳說 , 自行假設超車道供超車使用時 , 會空置一條 超車道 ? 造成道路空間的閒置 ?
事實是 , 現況外側車道真的空在那裏 , 沒有車
Google map 的拍攝車同一角度 反向看
確實有大貨車 開始 轉入爬坡道 , 但是變換車道進入爬坡道後 ,所空出的外側車道並沒車去補滿 , 仍然空置許多外側車道空間無車使用 。

"塞車"在台灣國道,大多數都不是車多的問題,而是在『瓶頸路段(例如爬坡路段)』都擠在一起, 前方沒有行車車距了, 所以超車道的車速會因為擠在一起車距縮小,受到車距變小的制約而降速 ,才造成塞車
台灣的問題在於, 超車後都不離開, 都擠在一起, 造成中/外車道有太多閒置無車的空間, 這些零碎被『車群』切割的車道空間,完全無車, 車道空間是被白白浪費掉 !
於是下結論說車道空間不足, 要蓋新路?
法規早在民國94年就改了! 高公局還是照著舊法在執行?
完全沒想到只要依據路權規定執法, 把車道上 「閒置無車的空間」 補滿,強制車輛行車靠右! 道路空間就自然出來了!
依據 Newell car following model 跟車模型
車流保持車輛之間的最小車距空間(車距) 及 兩台車通過定點之間,存在有時間差。
車流是保持 車 ..安全車距.. 車 ..安全車距..車 ..安全車距..車 ..安全車距 行進
還有三個不同車道 , 等於是很寬的樓梯 , 有三條 走道
所以 法規會規定有, 路權 Vorfahrtsregeln , Priority (Right of Way)本來就規定有 誰走那一道 ? 前後保持多少距離(車距)+車長 ,
台灣國道最大的問題是都擠在內側車道不離開 ? 擠好擠滿 卻又硬要最高速限? 還拒不離開? 空出外側車道無車利用 ?
根本不遵守高管規則8 的路權 : 其車道之使用.....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明明不是超車還是仍然佔用內側車道不離開 ?
這樣完全沒有緩衝空間去吸收"壅塞衝擊波", 只要行經"道路瓶頸"(爬坡道)就塞車了!
這指責利用爬坡道進行右側超車 ? 不正是因為 沒有行車靠右 , 沒有慢車靠右? 浪費車道空間所造成的
問題是 國道上 車速和車距根本沒有依照高管規則6 的 2:1
而是這樣仍然硬要壓縮車距去 "最高速限行駛"?
如圖是台灣國道常見的現象, 內車道的車距是三條車道線, 依法(高管規則6)車速頂多為 60km ? 卻硬是要110最高速限行駛????

這是壓縮車距去達到 " 最高速限行駛! 騙自己說不塞啊 ! 還能開啊? 硬是不離開壓縮車距去開快車!
卻對這種"違反路權" 不離開? 已經壓縮到車距" ! 一點警覺都沒有
壓縮車距 和壓縮彈簧一樣 , 只會製造出反彈的衝擊波
內側車道常常連環追撞就是證明 , 最後反彈 不只壓縮到車距 ! 還壓縮到車體本身

由於安全車距不足, 駕駛人要非常緊張盯住前車, 這樣開車非常累,會安全嗎 ?
Q車流量 = D(密度/車距) ⤫ V(車速)
道路空間有限 ! 每公里長的車道最多只能容納16台110km的車行駛
高管規則6-2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4 條 明文訂有"並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能夠只要 V(車速)? 就完全不管D(密度/車距) 和 Q車流量 為多少 ???
明明法規規定 : 超過 , 行至安全距離後 , 駛入原行路線
『超車道』是一個繞道bypass , 進去必定會出來, 一定不會增加車輛密度, 才能維持在LOS A,B,C ,F自由車流。

(a) 速差 : 前車慢後車快 "車距被壓縮" ← 超車過去並離開
(b)車流量超出道路負荷, 擠在一起車距縮小, 同樣 "車距被壓縮" ← 超車過去並離開, 就多出60m車距
(c)道路瓶頸 : 交流道, 車道縮減, 三線擠成二線, 同樣 "車距被壓縮"← 超車過去並離開
(d)車流擾動 : 無安全車距硬要換車道 , 擠在一起車距縮小, 同樣 "車距被壓縮"
(e)未保持安全車距 ,擠在一起車距縮小, 同樣 "車距被壓縮"
(f)無安全車距硬要"最高速限行駛不堵塞"? 擠在一起車距縮小, 同樣 "車距被壓縮"?
這些都會壓縮車距, 造成危險
超車進去一定會離開! 一進一出所以有 調節車流密度, 且保有緩衝"衝擊波"的功能
超車道是車流的疏洪道 , 是繞道 bypass 。 洪水來(車流量大)時, 超車道(疏洪道) 自然溢滿疏洪, 洪水退去(車流量低)時自然空出來 !
大禹治水, 是用疏導, 超車道就是用來疏導車流, 讓車輛能超車離開, 離開,不增加車輛密度 。
而且超車 是一種讓 前後車對調 , 互換 位置 , 讓快車調整到前方 ,慢車換位到後方, 避免生成速差衝擊波
容許佔用內車道不離開?無論任何車速? 都佔用了40-60m長的車道, 這就是在增加密度 。
禹的父親鯀治水,是用障水法,也就是在岸邊設置河堤,想要在固定的河道範圍內,容納更多的水, 把水都聚在一起? 後果是 ,水卻越淹越高,歷時九年未能平息洪水災禍。
車流如同水流, 需要禹的疏導(疏洪道), 不是袞的圍堵(加高堤坊,容納更多(車))
超車 是高速公路上解決壅塞的方法 ! 超過去就不塞了!
超過去並且離開! 車才不會擠在一起
超車道就是車流的疏洪道 , 不預留疏洪道,還鼓勵佔用被堵住? 平時就將疏洪道(超車道)裝滿水, 等到洪水來時(車流量大)必然堵塞
因為當超車道沒有功能, 不能"疏洪", 那就會發生那裏有縫往那裏鑽, 這引發嚴重的車流擾動!
非超車卻佔住超車道不離開, 只要行車到道路的瓶頸處(爬坡/車道縮減/車流匯入...等等瓶頸), 必然發生塞車。
函釋所謂"亦提供小型車於內側車道得以最高速限行駛?←
亦提供這幾個字不存在於我國法規
我國法規寫的是 "但" , 但指但書 , 要遵守"但書限縮解釋" 及 『但書不得脫離本文單獨成立』的規則
那裏能 脫離本文超車道 ? 不要超車只要最高速限 ?
況且 最高速限是一面限5標誌 , 得以最高速限 意即 不得 高管規則5 最低-最高速限區間 ! 根本就不是在說駕駛人的車速 !
不但完全錯解法規! 這猶如在超車道上放入更多車輛, 讓車輛密度越來越高。
是禹的方法對?還是鯀的方法對? 不必現代的交通統計,「渋滞学」,數千年前的古人,就有明白的例證了!
讓"超車道"有功能 , 超車過去並離開, 就不必壓縮車距硬要擠在一起
三義火燄山大爬坡有另外一個大問題
居然在大爬坡時降低 速限 ?
前面是火燄山 , 平地速限110

過橋開始爬坡 , 卻降低速限 10 km ?

車速是對應於車距 , 降速限 有什麼問題 ?
答案在高管規則6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6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在正常天候狀況下,依下列規定:
一、小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除以二,單位為公尺。

110 km 車速是不是有 55m 車距
降低速限10km ,了 車速由 110 降低到 100km ? 於是 V2(100km) - V1(110km)=負值-10km速差
衝擊波就生成且作用於後方車流
但是車距縮小了 ! 由 55m 降低到50 m
由110 km 降速成 100km , 會產生負的加速度-a=-10形成衝擊波往後傳遞 , 必須要拉大車距才能 吸收 衝擊波
但是 這裏正在爬坡 , 是有往上爬坡的阻力 , 前面降速為 100 km?還面臨爬坡,
三義大爬坡的坡度是超過 4%
一個坡度 5% 的爬坡道在不計空氣阻力和摩擦力的純重力情況下,會產生約 約 -0.49m/s² 的負值加速度。
坡度 5% 代表水平前進 100 公尺時,垂直高度上升 5 公尺 , tan θ = 0.05。
求出斜坡角度 θ
θ =arctan 0.05 約 2.86 ° (在坡度較小(小於 10%)時,數學上 sinθ 約等tan θ )
車輛或物體在斜坡上時,重力沿斜面向下的分量會對前進方向產生阻力(負值加速度)。若標準重力加速度
g = 9.81 m/s²
a= -g x sin θ
a=-9.81 x sin (2.86 ° ) 約= -0.490 m/s²
前車100但是後面卻以110衝過來?再加上爬坡約-0.490 m/s²負值加速度? 車距會縮小,會制約車速 , 爬坡道應該要提速, 現在卻在爬坡道讓所有車強迫降速 ? 完全反向操作,如何能不塞車?
個人積分:18083分
文章編號:93663800
herblee wrote:
傳統的爬坡道(登坂車...(恕刪)
herblee大法官您好,您真的是永不放棄,不斷在這論壇強調自己才是唯一懂法的精神值得嘉許。
您哪時候要出關糾正台灣官方呢?都已經用幾百篇在這述說他們不懂法、他們牴觸了哪條法規跟哪條法規了,直接拿著這些證據去對抗台灣官方不就好了?我已經充沛了解到herblee大法官您的強大,在這裡herblee大法官說的東西大於一切,台灣任何單位或人都不能與您匹敵,因為您是百年來唯一懂法之人。
====我是分隔線====
想知道herblee大法官在玩啥的鄉民可以直接看這篇01論壇的交通法規是跟台灣脫軌的嗎?
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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