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有一個疑問,政府因為"體恤"機車族起步較快所以在大部份的紅綠燈下,汽車道前規劃了"機車停等區"不過劃是劃了,可是這區有法律效力嗎?每次停紅燈的時候,"機車停等區"中還是停著汽車就我個人,先強調,是我個人看到的七成是小黃,三成是其他車輛如果這個區域有法律效力,是不是這些王X就是越線停車呢?條子背背是不是要出來請這些人吃個紅,還是請他下車,在路邊罰站唱國歌啊!這個疑問在我心中很久了,有大大知道"機車停等區"到底有沒有法律效力呢?
隨風到處飄 wrote:依據是道路交通處罰條...(恕刪) 要是不想荷包失血,大家可能要儘快養成守規矩的習慣,明年考照的題庫好像要再增加很多,警察硬起來衝業績的時候,荷包失血的就是習慣較不好的朋友。錢難賺,別為了個小習慣多繳了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