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黑色Accord與白色小50先擦撞,
黑色Accord緊急煞車後、後方公車煞車不及也擦撞黑色Accord。
白色小50擦撞後回頭看了一下就繼續直行、沒留下來陪同釐清責任,
小弟暗記下車號、並第一時間稟報警廣(0800000123#1),
唯趕著上班、便沒有把此一訊息告訴黑色Accord車主,
如有人認識相關當事人、小弟樂意告知來龍去脈。

小弟當時人就在白色小50旁邊、看得很清楚,
在龐大車流緩緩前進之際,
白色小50慢慢的左靠、黑色Accord慢慢右靠...結果就是兩兩相互擦撞,
(機車左邊擦撞小客車右邊葉子板)
沒有誰故意跑去撞誰...這部分兩個人可能都有責任、都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黑色Accord緊急煞車後後方公車馬上也緊急煞車,
但已經來不及、並輕擦撞前車的後保險桿(此時白色小50往前飄走),
公車也算是未保持安全距離、應注意而未注意。
大概這樣,
我想驚慌之間黑色Accord車主大概也沒來得及記下白色小50的車號,
如果剛好有人認識當事人、也需要這個車號來釐清肇事責任,
請再讓小弟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