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n001 wrote:被拍的正妹有同意照片被PO上網嗎??/ 所以要在以不侵犯個人肖像權的情況下分享囉...例如小弟只能訴說哪裡有正妹...但卻無法提出照片證明...只好留給各位大大自己去證明囉@@...也看有沒有哪些大大在加油過程中有遇過哪些三好的加油員囉...大家一起分享咩...
aman001 wrote:不要PO這種文吧!...(恕刪) 你這要怎麼說.......拍照的人有無沒有問她可以放上來嗎((至少我沒看到PO的人沒聲明這句話))豆花館的正妹人家只是分享而已啊...你卻要大吼大叫~~我去看某藝人的簽唱會,再把照片PO到網片分享,我去看資訊展,看到林志玲有上台活動,我也PO出來分享....這算是侵犯肖像權????只要PO文的人造成其他人知道之後,去騷擾人家,這就不對了~~
aman001 wrote:不要PO這種文吧!被...(恕刪) 目前判例跟通說,所謂肖像權,只要不是拿去盈利(如:當商標或廣告等),公眾場合個人應該沒有所謂肖像權問題......... 只有道德問題也就是說,只要沒有營利或犯罪的意圖,於公共場所拍照沒有侵犯他人權利的問題!但是如果非公共場所就可能變成犯罪(如私人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