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BILE01的系統我不太會用,不知道轉貼會不會被砍
相關訊息如下: 增訂貨物稅條例條文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1月17日
華總一義字第09800014451號
茲增訂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一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財政部部長 李述德
http://www.president.gov.tw/php-bin/prez/showpaper.php4?_section=6&_recNo=0
貨物稅條例增訂第十二條之一條文
中華民國98 年1 月17 日
華總一義字第09800014451 號
第十二條之一 汽缸排氣量在二千立方公分以下之小客車、小貨車、
期間購買並完成登記者,應徵之貨物稅每輛定額減徵新臺幣三萬元。
汽缸排氣量在一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下之機車於本條文生效日起至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購買並完成登記者,
應徵之貨物稅每輛定額減徵新臺幣四千元。
http://www.president.gov.tw/paper/pdf/6843-1.pdf
心得:可以去掛牌領車了
shazam wrote:
MOBILE01的系...(恕刪)
大概上網看了一下,條文內容如下:不知道是不是從公布日起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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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公報 第6843號
中華民國98年1月17日(星期六)【本日因公布法律,增加發行公報一號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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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壹、總統令
一、公布法律
增訂貨物稅條例條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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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統 令
﹏﹏﹏﹏﹏﹏﹏﹏﹏﹏﹏﹏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1月17日
華總一義字第09800014451號
茲增訂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一條文,公布之。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財政部部長 李述德
貨物稅條例增訂第十二條之一條文
中華民國98年1月17日公布
第十二條之一 汽缸排氣量在二千立方公分以下之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於本條文生效日起至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購買並完成登記者,應徵之貨物稅每輛定額減徵新臺幣三萬元。
汽缸排氣量在一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下之機車於本條文生效日起至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購買並完成登記者,應徵之貨物稅每輛定額減徵新臺幣四千元。
起,有點被騙的感覺...
以下是去年的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22/57/19waf.html
舊車換新車 下周一起補助
更新日期:2008/11/22 10:20 【工商時報 侯雅燕、薛孟杰、于國欽、王信
經建會部門處長陳寶瑞昨日表示,調降汽車貨物稅這項措施將納入「振興經濟新方案」,提交週一的行政院臨時院會討論。依據經濟部的方案,中古車汰舊換新可獲得貨物稅定額扣抵,待立院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案後,將追溯於11月24日起可適用。
自從政府傳出考慮補助民眾購車後,政策尚未落實,卻造成有意購車民眾的退車潮。國民黨立委李嘉進昨日在立院舉辦公聽會,他要求經建會,對提供民眾換車補助款一事,訂定日出條款,如果貨物稅條例修正案與振興經濟特別預算案,無法在年底前完成審查,民眾仍可放心換車,一旦財源與法律依據完成立法後,車主還是能領到補助款。
經濟部工業局昨日下午緊急研議方案,並送至經建會。工業局仍傾向以10年為門檻,逾10年或10年以內的中古車,依年份給予一定比例的貨物稅定額抵扣。
至於抵扣金額,經濟部官員不願鬆口,僅表示10年以內的中古車仍可出口,建議扣抵金額較高。但逾10年的中古車接近報廢,扣抵金額較低。
不過賦稅署長許虞哲昨日表示,貨物稅總共有八大類產品,如果單獨降汽車的貨物稅率,將如何對其他七類產業交待?
經建會部門處長陳寶瑞則表示,依貨物稅條例被課予貨物稅的產品僅汽車、電器等八大類,絕大多數產品已沒有課徵貨物稅,相較下,汽車貨物稅比較重。
財政部提出替代方案,不管換車車齡,每部新車給予定額免稅2.5萬元,但車商已表示不滿意。經建會昨日要求經濟部、財政部協商,經濟部僅在昨日下午打電話給賦稅署溝通,要求提高免稅額,但賦稅署不接受,協商未果,留待政院週一決定。
另一方面,車商建議的調整汽車貨物稅級距,經濟部官員表示,級距調整屬中、長期作法,因此未列在方案內呈報至經建會。
經濟部官員指出,行政院下週一召開臨時院會,討論「振興經濟新方案」時,經部建議,汽車產業的規劃方案能納入「產業再造」的部分進行討論。
fongj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