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情況以hovell999大的為準

我要是店家就誠懇道歉,送幾個好的東西賠罪就好。

事情可以有道歉的空間嘛,我不懂為何店家態度是這樣 .....

這樣換回正確的能解決問題嗎? 重點是:一句道歉都沒有.........

一句都沒有喔! 唉 ! 社會怎麼了?


樓主要的是道歉啊,怎麼有人聽到是要錢? 唉! 這些人在想啥...

透氣膠帶 wrote:
感謝各位大大給的載點...(恕刪)

CPU-Z版本過舊,
data沒有該顆CPU步進資料時很容易產生誤判,
不是顯示Unknown就是顯示ES版,
所以大家才會建議你先更新CPU-Z版本重測。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Brylove wrote:
其實這應該算是比價比過頭下面的犧牲品..
電腦零件利潤本身就很微薄..
很多使用者還是感覺再比下去會有更便宜的..
久而久之..店家不得不想出這樣跨越法律界限的方法..
去取得得到生意的方法.....(恕刪)

請問現在是所有賣電腦零組件的店家都把ES版CPU當正式版在賣嗎?
若大部分賣正式版的店家都能生存...
那店家不得不想出這樣跨越法律界限的方法..這說的過去嗎?
黑店就是黑店...不用幫他們想一堆理由來合理化店家詐欺的行為!
http://tw.user.bid.yahoo.com/tw/show/rating?userID=chiang_shih_wei@kimo.com&filter=-1
這個賣家..回答有夠酷的
看來也有人要給他繩之以法
ineedlin wrote:
消費者又沒強迫店家接受,請問哪裡來的雙方都有罪?(恕刪)


你都沒看我講的重點
合理求償可以,過頭的求償就是恐嚇取財了
像之前有人說的要跟店家拿個100萬
那就請去開口要看看,看會不會被反控恐嚇取財
敢要100萬,那一定會向店家說"..,不然我就要..."
過去不是一堆小三拿了把柄去向男主人要錢說是精神補償,結果反被控恐嚇取財的案例嗎
因為都是想要索取了不合常理的天價
在法院上的判決賠償金,也就是經由計算的,不是想拿多少就多少
這個案子,我看上法院頂多會賠個1萬元
至於工程版能不能販賣的問題,那是Intel才有權利提告,
樓主也無法就販賣工程版侵權來提告~
james-bc wrote:
你都沒看我講的重點
合理求償可以,過頭的求償就是恐嚇取財了
像之前有人說的要跟店家拿個100萬
那就請去開口要看看,看會不會被反控恐嚇取財
過去不是一堆小三拿了把柄去向男主人要錢說是精神補償,結果反被控恐嚇取財的案例嗎
因為都是想要索取了不合常理的天價
在法院上的判決賠償金,也就是經由計算的,不是想拿多少就多少
這個案子,我看上法院頂多會賠個1萬元
至於工程版能不能販賣的問題,那是Intel才有權利提告,
樓主也無法就販賣工程版侵權來提告~

哈哈哈...這件事可是牽涉到商譽的問題
店家靠這種方式賺到的黑心錢都不知道有多少?
現在受害者可能是數不清的社會大眾..
您舉那小三例子來解釋這事件恰當嗎?
若所有受害者聯合求償那合解金何止百萬??
再說目前問題的重點是在店家出售工程版的CPU嗎?
現在是店家出貨商品不實..還欺騙消費者工程版有三年保固
光上述這點和Intel要不要提告有何關係?
店家這種行為不是個案...而是一犯再犯的連續惡意詐欺
被害人還可以向法官提出懲罰性賠償...
而且這些還不含刑事責任喔,上了法院看是誰倒霉~~

Alan張飛 wrote:
經過同學的告知才知有...(恕刪)


這種店讓他倒
這年頭還有光華商圈店家搞這招,只能說真的是想不開
現在大家都對硬體規格不會說不瞭解到什麼程度,因為規格隨便搜尋一下就有了
後來有看到新聞有報導了,給樓主
請不要用鍵盤開車/騎車。用台灣輪走台灣路

james-bc wrote:
你都沒看我講的重點
合理求償可以,過頭的求償就是恐嚇取財了
像之前有人說的要跟店家拿個100萬
那就請去開口要看看,看會不會被反控恐嚇取財
敢要100萬,那一定會向店家說"..,不然我就要..."
過去不是一堆小三拿了把柄去向男主人要錢說是精神補償,結果反被控恐嚇取財的案例嗎
因為都是想要索取了不合常理的天價
在法院上的判決賠償金,也就是經由計算的,不是想拿多少就多少
這個案子,我看上法院頂多會賠個1萬元
至於工程版能不能販賣的問題,那是Intel才有權利提告,
樓主也無法就販賣工程版侵權來提告~



終於有人講公道話了~ES能不能賣的問題是intel跟店家間的問題~法律上可沒說賣ES版本是犯法

店家欺騙消費者是事實~但賠償的部分確實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原則~

某些店家息事寧人多付一些或是多換一些給消費者也是個案~不太能當作是標準~

雖然事出必有因~店家欺騙是事實~但消費生態都搞成這樣~最後吃虧的還不是大家~

消費者啊~不要被影響了~該有的權利要爭取~不代表也要爭取額外不屬於正常範圍的賠償~

前面有人說是讀法律的~~哀~就是這樣的心態造就這樣的市場生態~吃虧的~終究是自己啊!
怎麼有些人覺得原PO想要恐嚇勒索?

我想店家公開道歉是必要的吧

會覺得被恐嚇難道是店家自己心虛?

還是同行假裝路人來路見不平呢? XD
★ I'm 凱撒之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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