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有人想拒買INTEL的產品或CPU嗎?

ineedlin wrote:
供應該的定義有很多種...主要是指上到下間層層的關係
至於供應的東西是什麼不同產業...有不同的解釋...(恕刪)

Yahoo 上五六手東西賣來賣去, 也是上下層關係
有人買到臭酸的水果禮盒, 要找上層果農負責?

不同產業又不同解釋啦?
看來比較像您在解釋... 這樣標準在哪裡?

又何以沒有直接銷售 ES CPU 的 Intel, 得為了孚揚負責?
沒有銷售, 沒有獲利, 何以負責? 請明示!
ineedlin wrote:
"請問之前您哪裡有提到國中啦?"
我再說一次,請問這句話是在問你哪裡畢業嗎?
我的問話是指你哪裡(哪一樓)有提到國中...OK!
哪裡畢業是指在家唸哪一間學校...不是指學歷!...(恕刪)

我人很 nice 可以在回答您一遍,
阿不就 256F 您問我答, 就這樣簡單, 不是嗎?
ineedlin 256F wrote:
我有小學畢業...那您呢?...(恕刪)
phoenixcheng 260F wrote:
您小學有畢業, 但我們好歹都拿到國中畢業證書呀!...(恕刪)

有這樣困難嗎?
還是您想問個人我哪所國中畢業?

我是沒興趣知道您念哪所小學啦, 但是想知道個人國中哪一所, 您問, 我必答!
誰叫我很 nice 呢!
phoenixcheng wrote:
Yahoo 上五六手東西賣來賣去, 也是上下層關係
有人買到臭酸的水果禮盒, 要找上層果農負責?

不同產業又不同解釋啦?
看來比較像您在解釋... 這樣標準在哪裡?

我請問你yahoo上賣的東西有在簽保密條款嗎? 有聲明是禁止販售的嗎?
yahoo層層間是有涉及營利或是生意或業務上往來嗎?
我請問你果農出貨時水果就是臭酸的嗎?
如果是...你就可以找果農

phoenixcheng wrote:
又何以沒有直接銷售 ES CPU 的 Intel, 得為了孚揚負責?
沒有銷售, 沒有獲利, 何以負責? 請明示!

ES CPU是Intel提供的,Intel有權利和義務控管ES CPU的流向
也必需善盡控管的責任,保障消費者的權利和自身的利益
phoenixcheng wrote:
我人很 nice 可以在回答您一遍,
阿不就 256F 您問我答, 就這樣簡單, 不是嗎?

"請問之前您哪裡有提到國中啦?"<=這紅字是標出來請你看清楚這句話的涵意
不是一直在重覆問你這句話...
我從來都沒問過你哪裡業畢...OK
是你自己的國文程度有問題

phoenixcheng wrote:
有這樣困難嗎?
還是您想問個人我哪所國中畢業?

我是沒興趣知道您念哪所小學啦, 但是想知道個人國中哪一所, 您問, 我必答!
誰叫我很 nice 呢!

你哪所國中畢業...人nice不nice...關我屁事
您沒興趣知道我念哪所小學又關我屁事.
你幹麻讓我知道...你有強迫症嗎?
ineedlin wrote:
ES CPU是Intel提供的,Intel有權利和義務控管ES CPU的流向
也必需善盡控管的責任,保障消費者的權利和自身的利益...(恕刪)
ineedlin wrote:
Intel是可以不提出告訴,但只有Intel有這個權力對違規的人提出告訴
所以要徹底斷絕ES CPU只有靠Intel出面才行
只要任何違反ES CPU聲明條款的人,Intel都有權對他出告訴...(恕刪)

漂亮! 小學有畢業的果然不一樣...
您自己都引出來了不是嗎?

Intel 提供 ES 給合作夥伴研發之用, 沒有銷售, 沒有獲利, 何以負責? 何來義務?
但是 ES 為 Intel 之財產, 自然有權力行使法律上的權益。

告訴是一種權力,
這樣的權力, 是一種權利而不是義務。
義務需要負責, 權利卻可以放棄。

假設網路上您羞辱我, 我有權行使告訴你的這項權利,
但是家窮呀! 我總可以放棄吧?

難道您要逼死我花錢打官司告您? 您真是不夠厚道呀...
我沒必要為了「不告您」而負責, 不是嗎?

徹底斷絕 ES 干 Intel 何事?

Intel 有權行使收回或是整頓 ES, 但是沒有義務為了偷天換日這種事情負責。
也因此... ES 是不保固的! 盒裝是正式銷售所以得負責, 有義務要保固!
保固, 就是負責的一種展現。

小學有畢業的您, 這樣明白否?
phoenixcheng wrote:
漂亮! 小學有畢業的...(恕刪)


那請問沒簽合約的人是拿去研發用嗎??
一定要有銷售和獲利才需要負責?才有義務??...法律上是這樣定義的嗎?

當Intel的控管缺失造成消費者權益受損...intel需不需要負責?
會有掉包事件發生究其原因就是Intel控管不當,讓市面上充斥工程版的CPU
Intel有義務做好ES CPU控管的工作...這就是對消費者該負的責任
前期控管工作沒作好...後期補救工作不是該負的責任嗎?
何來沒義務之說? (請不要故意忽略288樓第一行的"義務")
義務是指後期補救工作的任何可能方式...不是單指提告訴..OK?
ineedlin wrote:
那請問沒簽合約的人是拿去研發用嗎??
一定要有銷售和獲利才需要負責?才有義務??...法律上是這樣定義的嗎?...(恕刪)

沒錯, 你和我簽合約, 就是在你我之間生效, 無庸置疑!
至於沒有簽約的為何會有? 起碼您沒有散布, 我沒有賣, 那就是偷盜了!
您可以行使權力提出告訴。

ineedlin wrote:
當Intel的控管缺失造成消費者權益受損...intel需不需要負責?...(恕刪)

您這會不會跳太遠了?
承上, 您和我簽合約給我 CPU 研發, 之後我賣到孚揚, 孚揚再賣出, 這時是我違約!
您是受害者, 可以履行權力對我提出告訴!

這時受害者需要對其他人(消費者)負責?

您願意這麼做最好, 不負責也不能強迫, 因為是孚揚欺騙消費者, 不是你

ineedlin wrote:
會有掉包事件發生究其原因就是Intel控管不當,讓市面上充斥工程版的CPU...(恕刪)

承上, 充斥 ES CPU 是因為我違約, 所以追究起責任, 我得負責!
我得負上違約及散布您的機密產品的責任, 而孚揚得負上對消費者欺騙的責任。
當然, 您這被我違約的受害者, 想對消費者負責更好。
畢竟這對您來說是非賣品, 未曾打算交給消費者!

ineedlin wrote:
Intel有義務做好ES CPU控管的工作...這就是對消費者該負的責任
前期控管工作沒作好...後期補救工作不是該負的責任嗎?
何來沒義務之說?...(恕刪)

承上,
你有權力控管 ES 在我手上的去向, 但無法控管我私下惡搞或違約, 因為 ES 確實在我手上。
前期有簽約, 這就是控管。當我無視控管冒風險賣出獲利, 你可以告我, 這就是補救。

至於消費者, 存心要買 ES 的, 算他賺到!
要買盒裝的被掉包成 ES, 是店家欺騙, 這是消費者與店家的權利與義務。

當然再次強調,
您要很 nice 的盡不該盡的義務也行, 大家一定很歡迎的!



### 您後來改文, 只好在這做些補充。

(1)
Intel 盒裝 CPU 就是對消費者的銷售, 買賣本來就是另一種形式的約定 (簽約),
所以 Intel 賣給消費者後賦予保固, 這就是義務, 這就是責任。

(2)
您提到, 請不要故意忽略288樓第一行的"義務"
當然有義務, 只要是簽約對象就有義務。所以....

盒裝 CPU 賣給消費者, 買賣也是種簽約, 所以得有保固負責。CPU 有問題, Intel 得負責維修(更換)
ES 和合作夥伴簽約, 合作夥伴發生問題, Intel 有義務支援與解決, 包括因為 CPU 意外造成的傷害!
但是沒義務對於隔壁的小黃負上任何責任。
ineedlin wrote:
那請問沒簽合約的人是拿去研發用嗎??
一定要有銷售和獲利才需要負責?才有義務??...法律上是這樣定義的嗎?

請看清楚上面兩句話...
所以你指"沒簽約"的人是拿去研發用...是無庸置疑???
一定要有銷售和獲利才需要負責?才有義務??...也是無庸置疑???
發生火災要地方首長下台是有銷售和獲利的關係嗎??

phoenixcheng wrote:
您這會不會跳太遠了?
承上, 您和我簽合約給我 CPU 研發, 之後我賣到孚揚, 孚揚再賣出, 這時是我違約!
您可以履行權力對我提出告訴! 這時您需要對消費者負責?
您願意這麼做最好, 不負責也不能強迫, 因為是孚揚欺騙消費者, 不是你。

承上, 充斥 ES CPU 是因為我違約, 所以追究起責任, 我得負責!
我得負上違約及散布您的機密產品的責任, 而孚揚得負上對消費者欺騙的責任。
當然, 您想對消費者負責更好。
畢竟這對您來說是非賣品, 未曾打算交給消費者!

若Intel的控管得宜,就不會讓孚揚有機會欺騙消費者
Intel是不是始作俑者??是不是間接造成這次事件的關係人之一
有能力杜絕ES CPU在市面上販售的是不是只有Intel
所以Intel是不是和此事有關??
是不是有責任出面保障消費者權益??
當然Intel也可以不負責...但在道義上Intel有這樣的義務
Intel不做只是不負責而已...我有說要強迫他嗎?
整件事的起因是因為一大堆人說"跟Intel沒有關係"
所以結論就是和Intel有關係,不對嗎??

phoenixcheng wrote:
承上,
你有權力控管 ES 在我手上的去向, 但無法控管我私下惡搞, 因為 ES 的確在我手上。
前期有簽約, 這就是控管。當我無視控管冒風險賣出獲利, 你可以告我, 這就是補救。

至於消費者, 存心要買 ES 的, 算他賺到!
要買盒裝的被掉包成 ES, 是店家欺騙, 這是消費者與店家的權利與義務。

你愛把ES CPU如何處理Intel的確管不著
但是你對控管和補救的定義和範圍就大錯特錯
你敢不敢寫信去Intel官網問看看..非法持有販售者在不在Intel的控管範圍內??

消費者和店家的問題...這只是詐欺案件
店家和Intel的問題...是涉及非法持有和販售intel機密和財產
Intel和簽約者的問題...這是違反保密條款合約

這次事件Intel也確實主動介入調查
Intel要做到什麼程度等偵查結果出來就知道
請你不要自己幫Intel的控管範圍下定論
ineedlin wrote:
當Intel的控管缺失造成消費者權益受損...intel需不需要負責?
會有掉包事件發生究其原因就是Intel控管不當,讓市面上充斥工程版的CPU
Intel有義務做好ES CPU控管的工作...這就是對消費者該負的責任
前期控管工作沒作好...後期補救工作不是該負的責任嗎?
何來沒義務之說? (請不要故意忽略288樓第一行的"義務")
義務是指後期補救工作的任何可能方式...不是單指提告訴..OK?



phoenixcheng wrote:
您這會不會跳太遠了?
承上, 您和我簽合約給我 CPU 研發, 之後我賣到孚揚, 孚揚再賣出, 這時是我違約!
您是受害者, 可以履行權力對我提出告訴!

這時受害者需要對其他人(消費者)負責?

您願意這麼做最好, 不負責也不能強迫, 因為是孚揚欺騙消費者, 不是你。 ...(恕刪)




這一段感覺上有點偏頗,站在所有的事情都有可能發生的狀況下

您和我簽合約給我 CPU 研發, 之後我丟棄或報廢輾轉到孚揚, 孚揚再賣出, 這時是我違約!

違約也是對雙方簽定的人,為何要對第三方無關此合約的人負責?

孚揚再賣出,這時他們簽定的出貨單算是簡易合約,上面也沒有你我雙方的簽名這也要負責?

快速的Review了一下。
indeedlin大大你果然是外行人。
不過...你的主張我不討厭,我還反倒樂觀其成。
您能付諸實行嗎?
(對不起這裡小弟也有點情緒,順道激你一下,滿口道理就不要只是用講的而已了,去按鈴提告吧。)
我是很希望看到法院判Intel有罪,那時候就相當有趣了。
為了看這場好戲,您就千萬不要只是說說而已啦。快,心動不如馬上行動,去寫訴狀吧。
居然忘了01要當流量大的營利網站,而不是專業網站,我還囉唆雞婆個雕~一起喊無腦萬萬歲就行了呀,多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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