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nser0524 wrote :[道歉啟事]本人彭成嵩因利用任職於科技公司之機會,侵占美商英特爾公司所有僅供測試禁止出售或轉讓之工程樣品中央處理器(ES版CPU),並轉售予他人牟利,現由台北地方法院以涉犯刑法業務侵占罪審理中。本人已停止前開行為,且保證不再侵害該公司權益,謹此公開道歉,並籲請公眾尊重美商英特爾公司之財產權益,切勿重蹈本人覆轍。...(恕刪) 活該
我只好奇,那因此案的所得是否會被全數追回?還是說爽都爽過了,名車豪宅都買了也脫產了..就全部追不回來??如果不行,那也難怪越來越沒人把法律當一回事..反正錢賺到手才是王道..有相關背景的專家可以幫忙解說一番嗎?感恩... Orz
不知道 500PCS 是不是同一個 Platform 的 CPU. 如果是的話, 那 Intel 可能會因為數量少太多而影響產品研發測試, 而影響上市時間. 那不然 500PCS 對 Intel 來說, 並不算多. 以前還在做 PC 時, 我只是一個部門中的一個小部門, 負責一個1366的案子, 就收了 Intel 十顆加 Dell 的兩顆, 而且是獨享包, 不和其他部門共用. Dell 的招牌真的蠻好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