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一定會有人說侵占等等的法律條文出現請看清楚樓主已經說那是人家不要的東西已經被拋棄的物品就沒有所有權因此撿到的人就不構成侵占哀哀,每次都有這種還沒經大腦思考,文章看一點點就急著要回文的人不過樓主撿到的硬碟才40G看來很快就又要爆了
我也好想撿一台啊~拿來當動物機也好~eloha~ 是裝在宏碁的品牌電腦上的吧~樓上的那位朋友, 會不會神經太敏感了...我家巷口老是有人丟沙發, 電視櫃, DVD撥放機, 腳踏車....也都有人會去撿, 那......需不需要報給你知道, 請你協同波麗士去那裡抓撿東西的現行犯啊~
難怪台灣一堆法匠 ,原來就是這種情形 ,今天只是一件小事就可以被人拿法條來玩 ,要是大事大家又不太懂的不就任由這些法匠操弄於股掌之間 ,看看陳水扁+最近一堆法官出事 ,原來這就是台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