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10 1703很穩定,但一升級1709,應該是我感受過最爛的更新版本

shoanz你的言論在實務面上
有值得討論的空間!
在台灣有一個非常扭曲的現象
就是刑案的加害人與被害人
往往會被媒體起底或是公眾的肉搜
而造成隱私權受損的二次傷害

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
在判決結果出爐之前進行撤告
才是唯一可以做的事!
否則等到起訴的結果出爐
無論是起訴或是不起訴
被告的情緒一定會受到更大的影響
會做出怎樣的傻事 是無法預測的

我看了相關言論,猜測被告應該是一個愛面子的人
所以我也私訊被告 請他私底下跟原告道歉
無奈原告設了他黑名單 讓他應該也苦於機會表達
礙於面子他也不會公開道歉

我也判斷這個案子檢察官起訴的可能性很低
畢竟主客觀條件都很缺乏

原告維護名譽 爭取他的訴訟權利 無論判決結果如何
也都應該坦然接受 而不是聲請再議 窮追猛打

被告我想這段時間 也花了不少心力承受也不少壓力
目前為止他也應該得到不小的教訓

我不想看到兩邊都繼續受到傷害
所以很雞婆的講這些
以上

shoanz wrote:
誠意建議想要使這和解的大大們應該勸勸另一位而不是樓主,
誠心道歉並希望樓主能接受並收回撤告才是王道,
當然也是依照流程跑完之後不管結果再去討論也是另一回事,
不要本末倒置,並聽信單一樓的內容就可以要求樓主做什麼決定,
並單方面另一樓之內容就跑來說一些不是很具體的內容並不會解決問題,
本來誠心收回人身攻擊並道歉就可以解決的事情,
還上演了另一樓取暖並還需要別網友來請樓主撤告!
還在另一樓反說會告回?
還有另一位可能會做了什麼想不開的事情?
我只是單純陳述樓主的立埸,並支持樓主行使他的法律權利⋯
剩下的我將不會回應了,畢竟我不是樓主,
但是來這裡留那種冷潮熱諷內容的大大們,
我只能說您們只是會害到另一位不能解決問題卻引起問題的人,
並非樓主⋯
真的幫不了你 wrote:shoanz你的言論...(恕刪)

你兩邊寫來寫去,讓我想起:
皇上不急,急死太監

g88g8 wrote:
支持樓主,反而對方...(恕刪)


看一下文章!出來走跳,一言不合就打人。在m01這案件要是起訴的話,m01可以關起來了。一個虛擬帳號而正常的言論批判都告,
說實在的,把網路當現實認真就輸了。而這案件10起有10起不起訴的。

真的幫不了你 wrote:
唉...實在覺得無...(恕刪)


讚同。看了一下他們的爭論,個人覺得比較像互在嘴砲,而輸面子的那位想在現實生活中爭裡子。
真的幫不了你 wrote:
我看了相關言論,猜測被告應該是一個愛面子的人
所以我也私訊被告 請他私底下跟原告道歉
無奈原告設了他黑名單 讓他應該也苦於機會表達
礙於面子他也不會公開道歉

關於這點,其實牽涉到"比例原則"
「大街罵人 小巷道歉」會被認為不符比例原則
如果大街上罵人,就應該在大街上道歉

至於愛面子,其實人都愛面子吧
樓主會提告不正是因為覺得之前被罵沒面子(有受辱感覺)?

上法院,有時就是比誰的論點可以說服法官
A主張:討論區ID沒有社會地位價值,罵ID不損及對方現實生活的面子
B主張:請對方用討論區ID道歉,用ID道歉在現實生活中不損及道歉者面子
這時法官(或檢察官)就有可能問A願不願意在討論區道歉
當然A也可以愛面子賭一把,堅稱沒錯不用道歉,並賭法官不會判他有罪
(以上是沙盤推演,樓主和另一位可以參考看看)

上法院時,法官(或檢察官)也都會試著問雙方願不願意和解
例如問原告怎樣的條件就願意撤銷告訴,問被告願不願意接受這條件
如果和解不成時,到底是原告太苛刻、還是被告沒有悔意?
應該也會影響法官(或檢察官)的看法,進而影響結果


真的幫不了你 wrote:
被黑了另開一樓想要取暖 尋求慰藉
還不斷被嗆聲+潑冷水
誰知道哪天忽然去尋短
社會新聞又多一件

真的幫不了你 wrote:
否則等到起訴的結果出爐
無論是起訴或是不起訴
被告的情緒一定會受到更大的影響
會做出怎樣的傻事 是無法預測的

我不知道你跟另一位熟不熟
不過你這種說法,不就等於在告訴眾網友
你認為另一位的情緒管理有可能做出大家意料外的事?

我講的比例原則不是你講的
「大街罵人 小巷道歉」
而是 罵人 "白癡" "垃圾" 不起訴
罵遜咖 卻被起訴 這樣符合比例原則嗎?

再來是檢察官的考核制度
會影響 檢察官起訴的判斷參考
檢察官,起訴或不起訴是否正確,會影響其考積評分
如起訴後,被告被判無罪(最終結果)考績會被扣分

事實上,妨害名譽有多難起訴,可去各地檢網頁看偵結公告
看起訴和不起訴比例就會知道

蝦米爸爸 wrote:
關於這點,其實牽涉...(恕刪)
真的幫不了你 wrote:
我講的比例原則不是你講的
「大街罵人 小巷道歉」
而是 罵人 "白癡" "垃圾" 不起訴
罵遜咖 卻被起訴 這樣符合比例原則嗎?

我在講的"比例原則"
是指你說的請另一位"私下道歉"而言
"公開"罵人、"私下"道歉,有符合比例原則嗎?

跟你原本提"比例原則"的情況是不同的兩個場景

不過網路上不是有流傳一張"罵人價目表"嗎?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762346
罵人白痴有判賠5萬5千元的案例

https://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702/201702271855633.html#.Wu8HeX9-XIU
罵人垃圾有判賠8千元的案例


真的幫不了你 wrote:
事實上,妨害名譽有多難起訴,可去各地檢網頁看偵結公告
看起訴和不起訴比例就會知道

有一個問題
你怎麼知道那些不起訴處分
雙方態度都很堅決且不願和解?
和解之後,檢察官當然就是不起訴處分了
很多被告在檢察官那就已經願意用公開道歉來換取不起訴

如告訴乃論案件起訴後告訴人撤告,或起訴後被告死亡
這些也都不算是檢察官起訴錯誤

關於檢察官的考核制度,完整的描述是:
如起訴後,被告被判有罪(最終結果),那加分,反之扣分
不起訴呢,若再議成功、之後判有罪,那先前不管幾次不起訴,承辦偵察的檢察官都要扣分

都是小問題, 聯想平板猜是沖到電源的設定, 原設定是效能全開 - 銀幕十分鐘關閉除外 - 我重新檢查電源設定並關掉 銀幕十分鐘關閉 的選項就好了.

舊版MALWAREBYTES : 以前他們沒有名氣在衝業績, 給的是永久免費版本. 3,4年前他們政策改變, 永久免費沒啦. 第三方防毒軟體對我沒絕對必要性, 不能用就移除.

微軟自己承認1803有老鼠, 當然會咬到誰, 誰倒楣, 人人都咬那還得了.

heroism wrote:
那真的太奇怪了,我原...(恕刪)
ozow
我會判斷不起訴最大的關鍵點是
一開始批評原告遜咖的人士S,原告沒有告S
是因為S將文字收回
但是被告的的EQ遜咖言論
大部分的時間其實也是躺在01資源回收區
一般人並不會看得到
但是樓主卻選擇提告
這一點我就覺得也許這是有針對性與選擇性
的雙重標準
另外一方面, 因為愛面子而提告
自己卻把被管妹回收的文章內容
翻出來給大家看,然後再合理化自己的提告動機
是一種邏輯上的矛盾

總之 他們站在自己的立場都沒有錯
互不讓步的結果
只是共演一齣網路鬧劇而已


ozow wrote:
舊版MALWAREBYTES : 以前他們沒有名氣在衝業績, 給的是永久免費版本. 3,4年前他們政策改變, 永久免費沒啦. 第三方防毒軟體對我沒絕對必要性, 不能用就移除.


你完全弄錯了。

Malwarebytes 從以前到現在都是收費軟體,
也有免費版從未改變過。

在 2014 年以前,Malwarebytes 只有兩種版本 :

(a)付費版、授權是一次性販售,一個 KEY 只能用在一台系統,可以使用終身(Lifetime)
(b)免費版、只有掃瞄、清除的功能

但大家都很清楚,資安這種事情是不斷推陳出新的,
需要不斷花費許多金錢、人力去研發,若產品只能販售一次,
卻得服務終身,對長久營運不是好事。

就像你不可能付錢給電信業者一次性的費用,
然後可以打一輩子免費的電話對吧 ?


所以 Malwarebytes 在 2014年中旬,開始停售終身版的授權,
改成一般防毒軟體般,採用年約制度的方式販售。

所以現在版本跟以前一樣,只是付費版變成年約制度 :

(a)付費版、授權數量依使用者購買決定,採取年約制度
(b)免費版、只有掃瞄、清除的功能


所以依舊是可以免費用的,
但免費版就沒有付費版的 即時防護、勒索防護、惡意網站(IP)防護、零時漏洞攻擊防護 等等。


Malwarebytes 官方自己也知道自己的資金與規模無法與一線的防毒軟體大廠相比,
因此他們期許自己成為專門抓其他防毒軟體不擅長與容易疏漏的威脅,
像是 木馬、廣告、PUP/PUM (潛藏不必要程式、潛藏不必要修改)等行為。

安裝一套在電腦內,每隔幾周手動掃瞄一次,有益無害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