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750701 wrote:
也沒這麼嚴重啦.....(恕刪)
嚴不嚴重要看你待在哪樣的公司,如果你目前的職位待遇隨便找都有,怎就隨便去搞吧...
我曾經在某大電信公司駐點開發系統,親眼看過,"正職員工上班時iPhone開熱點分享"被抓到...
那家公司財大氣粗還不錯,等到那位員工做到年終獎金領到在開除
可以看到一個大男人哭得跟小孩一樣...
幾年過去了,我到現在還記憶深刻....
資安的事情....說嚴重可以很嚴重,去勞工局都幫不了你
看閣下連這點都上來問,想必電腦程度也不這麼樣...
在正港MIS面前應該很容易出包吧....還是老實點吧...
同樣是寫程式謀生的同行,我相信應該沒有哪家公司的MIS不准裝跟工作有關版權無虞的third party軟體
跟工作無關的軟體還是回家裝在自己的PC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