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raleu wrote:
程式這種東西,會的人...(恕刪)
最重要的是訓練自己 DEBUG 的功力,這才是最重要的
我很認同libraleu 大的觀念,自己寫程式很簡單,但是看別人的程式去DEBUG,會DEBUG的部分就很重要了!!

當然程式碼也要寫得好,所謂好程式,每個人的定義可能會不同,但是撰寫好的程式碼不外乎是

"註解要記得寫"
"系統規格書記得寫"
"記得寫unit test"
"記得去重構自己或接別人的程式碼"(當然要有時間)
這是我在寫程式一定會做的。

我覺得寫好程式碼,給別人看得懂很重要,那種感覺很好,因為你寫的程式碼及說明很清楚。
況且,如果以後要離職了,至少不會讓接手的人很累,也不要牽扯一些讓自己很累的問題進來。
說到小撇步,這自己就不知道了,因為你自己認為的技巧,覺得很稀鬆平常,但別人看來就是一種小撇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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