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是否有規定企業不能使用Windows XP Home Edition的OS嗎?

luxor_w wrote:
那台積電這麼多工廠,新舊都有這麼解?


真的大到像台積電那樣,反而不需要擔心
有EA有MSDN可以買
比較怕的還是中小企業,一個蘿蔔一個坑,只要一個洞裡沒有蘿蔔或者放成其他青菜時,就會出問題了
Vincent Chen4028 wrote:
大家都忽略了一間是...
維基百科-企業
所以台灣一堆網咖定義下都不算企業了~


按照維基的內容,公司(企業)是登記於法定機關的營利團體,而經營網咖是要有營利事業登記證的,所以怎麼會不算呢?願聞其詳。
這樣絕對不會侵權的啦
大家想想~微軟就算規定企業不可以使用HOME版本
不過今天企業採購150台電腦~裡面萬一給的是HOME OEM版本
是合法的喔..大家都誤解這幾句話

企業客戶可以採購家用或教育版本嗎?
不可以。由於家用版及教育版的使用者授權合約上都有明定符合該方案的背景資格條件,若企業在不符合其資格條件的狀況下使用家用版或教育版,即使花錢採購,卻仍沒有該軟體的合法使用權。

所以很明顯的,這句話是說
如果企業買了很多便宜的家用零售版~因為不是在家裡用所以全是盜版
但如果是採用OEM家用版配整台電腦就絕對合法

因為下一項條文

微軟隨機版軟體一定要跟隨電腦硬體同時採購嗎?
無論一般消費者或"企業客戶",欲採購微軟"隨機版"軟體時,必須跟隨完整的電腦系統 (至少包含一個中央處理器、主機板、硬碟、電源與機殼之電腦系統) 同時採購。(我加了引號,他說隨機版沒說隨機XX版喔!!!!)

這兩句話並無衝突,這句話講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微軟取得授權的管道不外乎
1.購買零售版軟體取得授權
2.透過學生優惠專案取得授權
3.購買電腦而透過附贈的OEM版軟體而取得授權
4.企業透過大量授權版取得授權

因此前者-企業客戶可以採購家用或教育版本嗎?的不可以
講得很明確是因為資格不符而無法取得授權
但若是採購整台電腦~則完全符合後者這條條文~

微軟本來在零售版-教育版-OEM版-大量授權版提供的條件就不同
也完全獨立~教育版有很明確指出,取得授權後無法使用於商業用途
但是OEM版本並沒有這樣的限制
老實講像這種違反條約的東西~跟一般狀況不一樣
法官不是白癡~若是在條約內容複雜且常自行矛盾的情形下~
"犯意"就很重要~所以不小心撞死人要負法律責任的
但是這種不小心為反條約內容~基本上法官不會認定有罪
微軟自己也搞不清楚自己的條文
還在一堆條文裡面互相邏輯上的衝突~企業不是以盜版授權
而是以合法授權去違反微軟訂定的條約~
那法官斟酌下不可能會以刑法或民法定罪的~
因為這樣基本上微軟自己要負責任...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的《公司法》第2條規定,公司可分為無限公司、有限公司、兩合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

我的意思是說單純企業兩個字,一般營利的網咖不會在裡面
Vincent Chen4028 wrote:
所以很明顯的,這句話是說
如果企業買了很多便宜的家用零售版~因為不是在家裡用所以全是盜版
但如果是採用OEM家用版配整台電腦就絕對合法


前提是,該產品的家用零售版真的有規定只能在家裡用,例如XP HOME到底在授權條約的哪裡有規定只能在家裡用,我問了好幾次,沒有人能說得出來。

OEM版配整台電腦也要看OEM版的條約,違反了條約一樣不合法。
OEM版條約我看一下 基本上就是要配整台電腦
其餘都是制式的內容 但並無特別規定可以拿進公司


哈哈, 我的感覺是微軟早晚要弄的天怒人怨,微軟只是一個企業,並不代表法律, 微軟也要受當地法律的管轄。正如微軟在歐盟會被罰款。

微軟的合約就是為了最大限度的推銷它的産品。在很多時候也是自己遊走于法律的邊緣,經不起推敲。 當然有很多時候是有阻嚇作用的。 正如微軟指控 linux 侵犯了它的許多專利但是他是不會去告的。 所以對微軟的說法還是要靈活對待,有時聽聽就好,不然不是要嚇的睡不著覺了。當然智慧財産也還是要好好保護地。
falconer4048 wrote:
這樣的缺失責任是在U...(恕刪)



同意+1,
明明是MIS的問題, 卻變成不是他的問題, 還被導成是他的功勞, 太強的官威了!
benny590324 wrote:
同意+1,明明是MI...(恕刪)


又是這樣...什麼都指向mis的錯

mis 又不是神,有很多時候那些home的流入都不是mis下單購的,是員工自己帶電腦回來,部門私下購的
(而且授權有時候也說不清,有些雖貼授權貼紙,但早就換了個系統了...)


(有那個mis不會買pro? 就算oem都可以加一點錢升級pro,商務的話,可能連一元都不用花就免費升了,至少我下單的oem電腦全部都是這樣)

我幾乎可以肯定你那公司的home版本是不能用在企業中,因為如果透過公司購入的oem產品而又用home版本,必然在mis手中會存有深刻印象(正常都不可能購home版本,價錢不是理由...因為差太少,可能只是400-500nt的差價,除非老闆強烈要求不然誰都不會省這種錢)和會有一份特別定制的oem條款給簽署,而這查起來,可能很大件事, 部門購買的oem電腦,mis 方面竟然毫不知情, 管理層應該會很生氣認真查dell這批電腦的經手人和審批程序,更重要的是到底會計部是怎樣批這條預算出來的

看到這裡讓我想到avast!home,有人就在公司裝....說什麼免費,我靠...要查起來肯定罰
一般home版有列不能用於商業謀利環境, 而微軟授權以英文版本為本...中文只供參考,譯少了微軟可有條文保障自己~
裝avast!home在企業是違法的~這倒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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