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J HONDA wrote:
我當然有考慮過對方的...(恕刪)
小弟我是設備商八竿子打不著設計業
但是個人認為退訂是個很爛的行為(請容許我這麼無禮)
當初會找上那個廠商必然的是有您所讚賞的,不滿意可以多次修改或者討論
而在這樣的條件下,退訂個人認為能退款是好運,不能退剛剛好而已
難道請人做設計都憑感覺在看作品嗎??不用比稿嗎??
跟預期有差距,各行各業的業主通常都會對廠商的作品有這樣的感受
因為錢都花下去了能凹多一點就多一點
難道在做之前都不用談規格嗎??
實在是不懂樓主為什麼能這樣的"去替對方想"
當然在您的立場不喜歡能退,絕對是對你最有利的
如果沒簽約大家就有的喬,有簽約就依約條款跑,也沒啥爭議了
大case沒簽約有可能嗎?該不會大大小小東西您都是買感覺的吧
另外10幾萬的case實在不是很大...
您訂金頂多也不會超過5萬吧!!想想他幫你做那些東西做多久,一個人工時大概要算多久
這樣或許對你爭取退款會比較有幫助吧!!但是實在是不可取
補充
你認為廠商會讓你無限期修改嗎??想太多吧,他們心裡大概也有個底了
您開版最後一個問題,我認為很機車
DJ HONDA wrote:
我當然有考慮過對方的...(恕刪)
也不是要炮貴公司啦!只是有時要將心比心,就像我說的你去吃麵,不好吃總不會跟老闆說可否付一半的錢吧!
雙方合作都需要勞心費時,即使不滿意,時間就是金錢,對雙方都是如此,通常合約上也會註明如多少時間未結案,是需要付全額費用(而不只訂金如此)。
早點能夠結案(不管是另尋設計或原設計完成此案),達成最圓滿的結果,才是工作合作上所要去完成的目標。
已付出訂金就別再想收回這件事了。
(設計公司最不能接受客戶看了提案視覺,才去想自己要的東西是什麼而翻案,我想,雖不了解事情的經過,但目前看起來就類似這樣,如果你們沒看過視覺提案,恐怕也不會自覺自己要的是什麼;如果當初貴公司花點時間做功課,看到另一家符合自己要求的設計作品,原設計客戶雙方就不用互相浪費時間不是)




























































































